朗读
开经信〔2012〕17号
开化县经信局关于成立“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推进“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活动,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阳光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邓仕海
副组长:汪培福、余伟明、汪殿国、王天仁
成 员:江世宝、胡金红、胡仕斌、张建新、黄琳琳、
江向东、方红炜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机构 “阳关工程” 领导小组 通知
|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存档。 |
| 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2年6月2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