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党支部、镇属企事业单位党支部: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全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增活力,塑形象,促和谐”的总体要求,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激励全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及优秀共产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和评选名额
全镇评选先进党支部8个,优秀共产党员50名。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点突出、工作扎实、推进有力;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带领创先争优;设计贴近实际、务实管用活动载体,党员群众的争创热情有效激发;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制度健全、保障有力、业绩突出;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广大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创先争优的满意度高。
2、优秀共产党员: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刻苦学习,勤奋工作,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做出了显著的工作业绩;牢记党的宗旨,心系群众,作风优良,带头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带动身边群众创先争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受到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三、评选办法
1、工作程序。优秀共产党员由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或党支部扩大会议决定推荐对象,相关材料和名单在6月25日前报镇党委批准,推荐名额按照(附件1)分配的要求。先进党支部由各片联评,每片推荐两个;“两新”组织和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推荐2个。镇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不列入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已被推荐并确定为省、市、县表彰的对象不重复推荐;每类推荐对象只能推荐一次,不重复;建党90周年被省委、市委和县委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再推荐。
2、上报要求。各村、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填写推荐和审批表、推荐名册,并附推荐材料、照片。纸质版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于2012年6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镇组织办。
四、工作要求
评选镇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及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在推荐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发扬民主、增强透明度,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反复筛选,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切实做好推荐对象的初审工作。在计生、信访等方面存在“一票否决”事项或者班子成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推荐先进党支部,近三年来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推荐先进个人。对被推荐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要把评选活动与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通过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