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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县安委会《转发中宣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开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中宣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开安委[201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并督促所属项目部、工程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二、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内部制度和技术文件进行清理。对照近年来实行的规范标准对企业原有的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书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召开一次企业安全、技术、生产等职能部门和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参加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交流会,查找薄弱环节、交流管理经验,解决安全管理中较为突出或共性的实际问题。
四、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教育活动。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教育为内容,强化其企业自控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为内容,提高其安全生产业务水平;一线作业人员以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自救知识为内容,增强其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意识。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六、抓好宣传发动,使广大群众和建筑业从业人员人人知晓、自觉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四到位”即部署到位、发动到位、经费到位、效果到位。要求所有建筑、监理企业在企业所在地主要街道、所有在建工程现场都要有宣传标语,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部要有安全生产月专栏、专版。
开化县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安全月 活动 通知
抄送:市安监站,县府办、县安监局,马建雄副县长。
开化县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5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