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在交通系统党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根据县委办[2011]22号《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交通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增强党的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我县深入实施“生态立县、特色兴县”发展战略,坚定走“产业高新、小县大城、生态发展”道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二、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交通系统各级党组织
(二)主要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部署及完成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内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公开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和流动党员管理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等情况。
5、干部选拔和管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轮岗交流、竞争性选拔、考核和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就建议,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来整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述职述廉以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报告有关事项、诫勉谈话等情况,违纪党员处理和党员申诉符合情况。
8、其他有关情况。根据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时限
(一)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各级党组织要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及时公开已审核同意的内容。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另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局党委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卡、民主恳谈等方式,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对局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切实整改落实,并及时同党员、群众进行沟通反馈,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4、归档管理。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处理结果等资料,及时整理登记,归类建档备查,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二)公开的形式
各级党组织应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采取相应的公开形式。适宜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会议、文件、简报和党组织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简报、宣传栏和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分为以下四种: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铸锻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性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及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发展党员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四、实施步骤
党务公开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上旬)
认真学习宣传中央、省、市有关党务公开的文件精神,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本级和所属单位党务公开工作。
(二)方案制定阶段(5月中下旬)
各单位要按照局党委的要求,结合局制定的方案,制订相应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党务公开目录,报局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全面推行阶段(6月-7月)
各基层党组织要依照目录规定的内容,按程序和要求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
各单位要做好自查自纠,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实行党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好的经验做法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五、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局党务公开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孙金林任组长,周晓明任副组长,郑和平、何斌芳、詹星良、汪家伍、徐三益、余东阳、方向、许波、郑永槐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信息反馈、指导具体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局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抓好落实,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务公开与其他公开工作协调推进的运行机制,达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
2.强化学习宣传。局及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以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会议、党员大会、专题辅导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按照县里的总体要求,切实掌握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实质。让广大党员、群众能够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党务公开工作动态。
3.强化监督检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深入基层单位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等。对党务公开工作组织不力,不重视、不履行职责,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到位、不真实等问题,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的,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一年五月七日
抄送:县委办、县纪委、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