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塘坞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评定
管理办法
为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积极性、营造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工作局面,根据《关于实施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的意见》(开组[201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评定管理办法。
一、基本目标
星级评定管理工作包括分类定星和星级管理两个方面内容。分类定星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简便易行,科学确定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星级管理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便于操作,以激励先进、推动工作为目的。力争在党的十八大前,“三星级”、“二星级”党组织分别晋位升级50%、60%以上;“一星级”及以下党组织基本得到转化,其中70%以上实现晋位升级,每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
二、评定标准
星级评定共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五个等次,按星级党组织、星级党员两个类别进行评定。年老体弱、长期卧病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并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可以不参加星级考评。党的十八大后,实行星级动态化评定、常态化管理,星级设置比例应遵循以下原则:五星级党组织、党员约占总数的15%;四星级党组织、党员约占总数的35%;二星级党组织、党员约占总数的14%;一星级党组织、党员不超过1%;其余均为三星级党组织和党员。
(一)星级党组织具体标准
按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等“五个好”标准,综合考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参照服务型基层党组织考评标准,分领域制定分类定星指标(详见附表《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表》)。按百分制评分方式分别赋予不同分值,总分为100分, 95分及以上为“五星级”党组织,90-94分为“四星级”党组织,80-89分为“三星级”党组织,60-79分为“二星级”党组织,50-59分及以下为“一星级”党组织,50分以下无星。
本年度工作有特色、有成效,受到县级及以上明文表彰的,加3-5分;创新工作在县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或受到领导批示的,加1-3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基层党组织不得评为“三星级”及以上等次:(1)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较差,被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稳定等被“一票否决”的;(3)因工作失职或处置不当导致严重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4)被评为年度不满意单位的;(5)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
(二)星级党员具体标准
按照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等“五带头”标准,确定“党性锻炼、发挥作用、服务能力、群众反映、自身形象”等五项分类定星指标(详见附表《党员星级评定表》)。按百分制评分的方式分别赋予不同分值,总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五星级”党员,80-89分为“四星级”党员,70-79分为“三星级”党员,60-69分为“二星级”党员,59分及以下为“一星级”党员。
党员受到县级及以上明文表彰的,加3-5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星级党员评定资格:(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政法机关立案侦查、取保候审的;(2)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受到组织处理,或虽未受到组织处理,但影响较坏的;(3)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4)违反计划生育、信访、社会稳定等政策规定的;(5)有各种阻挠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推进行为,造成推进困难或者增加障碍的;(6)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的。
三、评定程序
(一)党组织星级评定程序
党组织星级评定采取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民主测评、上级党组织考评、公示星级征求意见的方法进行。
1、党组织自评。由各基层党组织根据星级评定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向乡党委申报星级等次。
2、群众测评。由乡党委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对象范围、人数根据基层党组织的类别和各单位实际灵活确定。
3、党委考评。由乡党委组织对照评定标准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评价,在对自我评、群众评、上级评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基础上,确定相应四级星以下基层党组织,并向县委组织部推荐五星级党组织。
4、公示定星。乡党委将分类定星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无异议后分级予以定星。
(二)党员星级评定程序
党员星级评定一般采取自我认星、党员评星、群众议星、支部定星、党委审星的方法进行。
1、自我认星。党员对照评定标准,通过打分或自我认定的形式进行自评,自评结果由所在党支部统一整理收集。
2、党员评星。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定标准开展面对面的民主评议,指出每个党员的优缺点,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并填写评分表。
3、群众议星。人数较多的单位在党员互评结束后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开展群众评议,人数少的单位可采取本单位党员和群众同时参加会议的方式,对每名党员进行评议。窗口服务行业还应组织服务对象、工作对象参评。在村级组织,可把非党员的村民代表作为党外群众参评,对全村每个党员进行评议;也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群众代表会,对本村民小组的党员进行评议。
4、支部定星。在党员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基础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党员相关档案及平时工作、生活的一贯表现,提出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确定每个党员星级评定结果。
5、党委审星。党委对支部上报的党员星级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充分征求纪检、国土、规划、林政、信访、计生等有关站所的意见,审核认定结果及时向村党支部反馈。
四、结果运用
1、公开挂牌。各级党组织要对星级党组织和党员评定情况进行通报,评定结果在公开栏予以公示,并建立分类定星工作台账。
2、严格奖惩。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评定结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必须是四星级及以上的党组织和党员;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必须是五星级党组织和党员;对三星级以下党组织的党组织书记、分管副书记、组织委员原则上不能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综合性的先进个人;“一星级”以下的基层党组织,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连续两年被评“一星级”以下的基层党组织,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
3、动态管理。星级评定根据年度评定分值进行升降管理,一年一复核,不搞终身制。对不符合相应星级标准的党组织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予以降星;对工作成效明显,达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升星,实行动态管理。复核工作一般在当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复核后,对升级的党组织进行通报表彰,对降级的通报批评。今年的复核时间提前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
五、有关要求
星级评定管理是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整改提高和晋位升级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党组织战斗力和党员素质的有效举措,也是一项长期性、连续性的创建活动。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星级评定管理工作真正取得实效。要深入宣传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主要内容等,把发动党员和宣传群众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的内生动力,为星级评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打好群众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