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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12〕71号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开化县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净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根据衢市教职成〔2010〕111 号《衢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及衢市教综[2012]130号《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中小学“违规办班、有偿家教”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全县民办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工作,现将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严格执行。
附:开化县民办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二○
主题词:规范办学 工作方案 通知
发文形式:电子版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开化县民办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净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根据衢市教职成〔2010〕111 号文件及衢市教综[2012]130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开化县民办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督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集中督查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科学管理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打击非法办学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统一时间、集中力量、联合行动、全面检查,通过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机构的专项督查和日常监管,依法依规摸清和全面整顿开化县民办学校(幼儿园)招生行为、办学行为和规范管理情况,不断促进我县民办教育健康有序稳步发展。
二、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齐忠伟
副组长:余建新 江成忠 王强
成员:戴献云 徐开宏 何松茂 胡毅成 楼红良
三、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督查工作的目标是全县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招生行为、办学行为和依规管理等规范情况,并彻底排查非法办学机构。各校(幼儿园)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问题,将此次专项督查行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并落到实处。切实消除影响全县教育稳定的不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办学环境,维护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民办学校(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学、诚信办学,确保我县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地平稳发展。
四、督查范围及重点
(一)督查范围
1、全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幼儿园。
2、排查全县非法办学机构。
(二)督查重点
1、各民办学校的广告宣传(重点督查虚假广告宣传、承诺宣传和过度宣传,落实广告宣传报批、管理、审核、备案制度)。
2、各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重点督查民办学校超标收费和乱收费)。
3、各民办学校安全稳定(重点督查安全制度、签订安全协议情况、应急预案、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学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安全、用电安全、环境安全、教学设施设备安全等)。
4、各民办学校是否存在成建制补习文化课或与公办中小学联合进行文化补习情况,是否擅自增开项目、设立分校和教学点,是否聘请在职在岗的公办学校教师。
5、各民办学校招生行为(重点督查是否存在买卖生源、截抢生源现象。是否存在以手续费、劳务费、服务费、宣传费等名目向公办学校教师支付招生报酬或进行商业贿赂的现象。)
6、各民办学校是否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是否按时足额发放,是否依法依规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7、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督查校舍面积、校园环境、教学设施设备等)。
8、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和培训点设置(重点督查超范围办学)。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督查工作从
(一)自查自纠阶段(
(二)专项检查阶段(
(三)整改讲评阶段(
(四)总结汇报阶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民办学校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今年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积极配合这次专项督查。
(二)确定专人,明确责任。全县乡镇中心学校、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各民办学校必须召开全体教师大会,认真细致准备,整理好有关材料、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三)对照重点,狠抓落实。按照督查重点认真准备,根据专项督查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积极参与对全县非法办学机构的摸排。
附件1:开化县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登记表(见PDF文档)
附件2:开化县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登记表(见PDF文档)
附件3:规范办学行为整改通知书(见PDF文档)
附件4:关于停止非法招生办学函(见PDF文档)
附件下载:开教发[2012]71号开化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