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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开交〔2012〕56号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开化县交通运输行业循环经济与
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办法与量化目标》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衢州市交通运输行业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办法及2012年量化目标的通知》(衢市交〔2012〕130号)要求,现制定并下发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办法及量化目标,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落实计划,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
附件:开化县交通运输行业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办法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节能减排 目标 考核 通知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年7月30日
开化县交通运输行业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办法
为推进我县交通运输循环经济建设,促进行业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厅“生态交通五项行动”、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六个专项行动、交通运输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衢州市交通运输行业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办法等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遵循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局属各单位
三、考核组织
县局负责组织对局属各单位的考核;局属各单位负责对行业单位的考核。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量化目标和主要工作措施(详见附件)。
五、考核方法
(一)评定标准
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形式,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按优秀不扣分、良好扣1.5分、合格扣3分、不合格扣5分的标准,纳入县局对局属各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
(二)考核指标
量化目标(40分):分为行业节能和机关节能两类目标。其中行业节能主要为本系统行业量化目标,行业节能量化目标未完成的,其综合考核等次不能定为完成以上等次。机关节能指标由按人均水耗、电耗、车均油耗情况考核。
主要措施(60分):分管理节能、结构节能、技术节能三方面,具体有组织领导、落实节能工作、履行节能监管职责、调整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交通用能结构、研发推广示范项目和节能产品等。
加分项:超额完成本系统考核量化目标的加1分;列入部省级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加1分;建立节能减排监测体系加1分,开展节能减排第三方检测加1分。
(三)考核程序
1.确定指标
县局根据市局制定的基准指标,提出年度考核量化基准指标,其中公路系统、港航系统、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考核量化基准指标分别由县公路段、县港航所、县运管所提出;各单位根据基准指标提报各自的年度考核量化目标,于每年1月10前提交县局节能办。
县局组织对年度考核量化目标进行审核和确定,提交局循环经济与节能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具体考核目标。
2.考核程序
考核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县局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根据分工和要求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内容应包括节能减排量化目标完成情况、节能减排主要措施落实情况、考核自查得分及证明材料等。于当年12月5日前将本年度自查报告报局节能办。
县局于当年12月15日前组织对各单位自查结果进行复核,并将结果报局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审核后,计入县局目标考核指标之中。
(四)考核奖惩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单位,优先安排或申报部省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并给予通报表彰。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单位,取消考核优秀的资格,并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报局;整改不到位的,取消下一年度的部省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对考核中虚报、拒报情况的单位,视作未完成处理。
附件1:交通运输行业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2:2012年局属各单位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行业量化目标
附件3:2012年机关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量化目标
附件1:
交通运输行业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考核评分表
| 考核目标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备注 |
| 量化目标(40分) | 行业节能 | 本系统量化目标 | 30 | 完成考核目标30分,完成80%以上得18分,完成80%以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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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节能 | 节电节水节油目标 | 10 | 三项指标完成年度目标得10分,二项完成年度目标得到6分,一项完成年度目标得3分,三项均未完成年度目标的不得分。 | ||
| 主要措施(60分) | 管理节能 | 组织领导 | 10 | 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得2分,明确工作机构得3分,落实工作人员得3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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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节能工作 | 12 | 制定和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和措施得4分;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得4分;宣传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节能减排政策2分;组织开展或参加节能减排培训等交流活动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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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节能监管职责 | 8 | 督促所属部门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得2分;开展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进行监管得6分;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的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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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节能 | 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 10 | 调整运力结构,认真实施车船准入、企业技改等相关政策,及时淘汰老旧车船得5分;调整运输组织结构,积极推进先进运输组织方式,提高运输效率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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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交通用能结构 | 10 | 大力推进货运车辆的柴油化进程得5分;积极推进车船、港口设备替代能源的应用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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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节能 | 研发推广示范项目和节能产品 | 10 | 实施、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或产品得5分;实施推广部、省部属的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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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2年局属各单位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行业量化目标
| 单位 | 行业量化目标 | 备注 |
| 县公路段 | 沥青路面再生利用、隧道节能改造按市公管处下达的量化目标完成 | 公路统计范围包括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 |
| 县运管所 | 1.营运客车单位能耗年下降0.607%。 2.营运货车单位能耗年下降1.021%。 3.其他指标按市运管处下达的量化目标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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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港航所 | 1.内河货运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1%。 2.其他指标按市港航局下达的量化目标完成。 | 千吨公里油耗下降百分比、折合标准煤、折合二氧化碳均为与上一年之比。 |
附件3:
2012年机关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量化目标
| 项 目 | 目 标 |
| 节水 | 人均用水不超过145吨 |
| 节电 | 人均用电不超过3590度 |
| 节油 | 人均用油不超过0.58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