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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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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12115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单位)、乡镇中心学校、局机关科室:

现将《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教育宣传  信息考核  意见  通知 

抄:市教育局,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宣传部。

发文形式:电子版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2127印发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

 

为更好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十二五”教育改革、发展良好舆论环境,增强教育工作透明度,展示教育新形象,推动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现就加强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一)充分认识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方面。做好新形势下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是强化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深入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的需要,是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良好氛围、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工作、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需要。要充分认识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树立面向全社会的大教育宣传理念,把教育信息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

(二)增强做好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准确把握宣传重点,敏锐捕捉宣传亮点,深层挖掘宣传主题,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县教育改革发展新举措、新成绩,让全社会深入了解我县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态势,让广大教育工作者全面了解教育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明确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使命,积极营造有利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围绕中心工作,提高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服务水平

()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通过正面宣传,扶正祛邪,唱响主旋律。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坚持一致性原则,与各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密切配合全县教育工作大局,重大事项宣传口径要始终保持“一个声音”。坚持实践性原则,突出服务功能,使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有助于突出重点、疏导热点、突破难点。

()各级各类学校要通盘规划年度、月度教育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一要紧紧围绕教育工作大局。全面客观地介绍我县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优先发展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成功做法和取得的成就,努力掌握信息宣传的主动权,把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二要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准确地对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一系列重大决策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以利于增强教育工作透明度,以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以利于教育工作的顺利推进。三要突出抓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学习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教育宣传的重点工作,也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具体体现。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出一批优秀师生典型和先进经验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四要做好舆情分析引导工作。要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社会舆论对教育改革与发展各项工作的反映,并对各种反映及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要采用多种形式围绕教育重点工作或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撰写相关理论文章、调研报告或时事评论并在重要媒体上发表。五要加强反腐倡廉信息宣传工作。强化反腐倡廉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喉舌作用、宣传教育作用和信息传播作用,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三、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信息宣传队伍建设,选拔政治素养高、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同志担任本单位教育信息宣传通讯员。要配备12名兼职信息宣传通讯员,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要关心、支持教育信息宣传通讯员的工作与生活,创造良好条件,让通讯员能更多地从宣传的角度熟悉各项政策,把握工作全局,更好地投入工作。要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信息宣传通讯员的政策水平、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建立激励机制,推动教育信息宣传工作长效开展

县教育局制定并将逐步完善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考核范围包括被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录用的宣传报道类稿件、被开化教育网录用或被县教育局转报录用的教育信息、被《七彩校园》栏目录用的视频新闻及通讯稿等。县教育局办公室每季度将通报一次各考核对象的综合发稿情况。县教育局将每年对信息报送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各单位及通讯员年度目标考核,作为评选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依据。

五、形成宣传合力,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各级部门的沟通,积极与电视台、新闻中心等新闻媒体联系,争取各方的支持和帮助,形成宣传合力,为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开化县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2.开化县教育信息宣传发稿情况统计表(见PDF文档)

3.开化县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见PDF文档)

4.开化县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PDF文档)

附件1

开化县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为加强新形势下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宣传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信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作用,更好地展示我县教育系统全体成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工作成果,扩大教育工作影响,使我县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内实施信息宣传工作量化考核评比,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工作的目标任务

1.文字信息。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每月报送信息(文/图)不少于4条;局机关直属单位、各科室要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信息。

2.视频新闻。五大中心镇(城关、华埠、马金、池淮、村头)和县属学校每月向县教育局办公室《七彩校园》栏目组报送校园视频新闻不少于2条,其他乡镇每月报送不少于1条。局机关直属单位、各科室每学期报送不少于2条。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直属单位、各科室,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及其通讯员。

三、考核办法

1.目标任务计分办法:完成目标任务每月得基本分100分。每少报一条文字信息、视频新闻扣10分。

2.采用稿件计分办法:

县级新闻媒体采用:(1)县教育局采用信息每增加一条加10分;(2)县级其他部门采用信息每条加2分。“县级新闻媒体”指开化电视台新闻及《七彩校园》栏目、《今日开化》、开化教育网、开化新闻网等。

市级新闻媒体采用:(1)市教育局采用信息每条加10分;(2)市级其他部门采用信息每条加5分。“市级新闻媒体”指衢州电视台、《衢州日报》、《衢州晚报》、《衢州教育》、衢州教育网等。

省级新闻媒体采用:(1)省教育厅采用信息每条加15分;(2)省级其他部门采用每条加5分。“省级新闻媒体”指浙江卫视、浙江教育、《浙江日报》、《今日浙江》、《浙江教育报》、浙江教育在线、浙江在线﹒教育、《浙江工人报》、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等。

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1)国家教育部采用信息每条加20分;(2)中央其他部门采用每条加10分。“国家级新闻媒体”是指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教育部门户网站等。

新闻稿件被重复录用的,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信息被重复采用的可累计计分。

3.被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领导批示转发的,增计8分;被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省教育厅领导批示转发,增计16分。增计分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

4.本办法所称“教育新闻稿件”是指正面宣传本地、本单位教育工作的消息、通讯等新闻类稿件。个人专业类文章不在此列。

5.重大紧急信息实行日报制度,敏感突发事件信息必须在事发后立即电话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漏报、瞒报、迟报酌情扣10-30分。情况严重的直接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凡发生在本地的紧急突发事件信息要在1个小时内报送到县教育局办公室,发生在其他地方的重大事件信息要在2小时内报送到县教育局办公室。凡因紧急信息瞒报第一次被通报的扣10分,迟报错报第一次被通报的扣5分,以后每次被通报以加倍递增方式扣分,直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6.稿件由各通讯员撰写和报送,所有上报的信息必须由各学校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对于有深度的新闻稿件,县教育局将进一步拓展宣传平台,提高信息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得分均计入被报道单位。

7.各乡镇中心小学、完小及教学点的信息宣传工作,由乡镇中心学校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并在每学期末将考核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办公室。

四、信息工作的要求

1.加强领导,规范运作。局机关直属单位、各科室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把信息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日常工作,要对宣传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检查,帮助确定信息选题与策划,协调专题信息调研,负责信息把关,督促信息报送,检查信息工作完成情况,从人力和经费上为教育信息宣传提供保障。

2.成立机构,人员到位。局机关直属单位、各科室及各学校要明确分管宣传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通讯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若有人事变动的需要及时调整,并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3.及时上报,确保质量。局机关直属单位、各科室及各学校通讯员要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增强捕捉信息的敏锐性,多领域、多角度、多渠道掌握情况,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力求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不断提升信息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便于审核、修改、管理,各单位向县教育局报送的文字信息均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到邮箱khjyjxtg@163.com,或开化县公文交换阅办系统-徐土根;视频新闻以录象带、光盘或移动硬盘拷贝的形式交县教育局办公室郑磊处(联系电话:6021533,移动电话:622358),同时报送视频新闻稿件。报送时注明报送地址及作者单位、姓名。

4.严格管理,完善机制。局机关直属单位、各科室及各学校要抓好信息宣传工作的部署落实和年终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宣传工作管理的激励、竞争机制,对于稿件采写和采用情况良好的通讯员要在本单位评先晋级、绩效考核、选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资奖励,促进信息宣传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健康发展轨道。各单位务必分别于4月、7月、10月及次年110日前报送上季度新闻发稿情况(附发稿复印件,并按时间顺序填报《开化县教育信息宣传发稿情况统计表》)上报至县教育局办公室。教育局办公室每季度将通报一次各考核对象的综合发稿情况。县教育局将每年对信息报送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各单位及通讯员年度目标考核,作为评选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依据。

五、附则

1.本暂行办法自201311起开始实施。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开教发[2012]115号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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