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各村综治工作室更名为社会服务管理室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县综治委决定,将各村综治工作室统一更名社会服务管理室,并对工作室设置、功能、机制等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设置
工作室更名后,统一挂牌为“XX村社会服务管理室”。社会服务管理室在原综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的需要,可吸收其他有关工作小组的力量和资源,开展集中办公,提供相关服务。各村社会管理室在日常社会服务管理服务中承担牵头协调、检查督办等职能,各村委书记兼任社会服务工作室主任,调解委员会主任兼任社会服务管理室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完善集中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设立相应的服务窗口(大厅),开通运行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二、强化功能
各村社会服务管理室,主要功能是协助村委、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村开展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平安创建和公共服务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村委要切实把本村社会服务管理室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社会服务管理室更名工作。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将结合“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协调解决各村社会服务管理室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健全机制。各村要建立健全工作例会、首问首办责任、信息报送、督查督办、工作台帐等制度,不断完善以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管理联抓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保证社会服务管理室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推动社会服务管理网络和机制向家庭和网格延伸,把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社会末端。
(三)讲求实效。各村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管理室建设规模和标准,防止脱离实际,不搞“形象工程”,同时积极探索实践,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提供示范。
中共塘坞乡委员会
2012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