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心各科室:
为加强中心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中心研究制订了档案室“六项”管理制度,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第一项 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提高安全保密意识,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高警惕,严守党和国家机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2、档案库房每天检查一次,做到门、窗、橱柜牢固无损,非工作时间将库房门、窗关严锁好,并切断库房电源。
3、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放易燃物品,注意清洁卫生,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努力做到“九防”: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
4、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以确保安全。
5、对破损、字迹不清等不易继续保管而又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资料及时进行裱糊和复制。
6、爱护室内一切设备,确保设备完好。
7、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要严格执行交接手续,在没有交接前,不得离职。
第二项 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均应归档。
二、归档时间:有关人员应在每年的四月份之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立卷、装订和编制目录工作,并制作档案清册,列明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应保管期限等。装订编制完成后的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三、归档要求:
1、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图像清晰、签字手续完备,便于长期保存;
2、归档文件材料应当按规定分类组卷、归档,完成的案卷能正确反映本单位活动的基本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三项 档案移交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二、对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的情况要认真登记,为统计和移交工作做好准备。
三、移交登记要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既要有综合性的报表,又要有详细的明细表,做到帐物相符、账表相符。
第四项 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增强保密观念。对党和国家的机密,不说、不问、不外传。
2、任何人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凡借阅涉及保密内容的文件资料,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3、档案人员要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如发现情况要冷静分析判断,应及时报告领导。
4、不得隐匿、损毁、丢失、出卖和擅自销毁档案。
5、不得涂改、伪造档案。
6、不得公布、抄录、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档案。
7、不得将档案、机密文件资料带到宿舍和公共场所。
8、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库房。
9、对档案人员因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泄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五项 档案调阅制度
1、凡调阅利用档案资料者,需严格履行手续,填写“调阅档案登记簿”。
2、本单位工作需要借阅者,只限于在调阅室里查阅,确需借出时,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限期归还。
3、凡外单位借档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履行借阅手续,方可借阅。
4、查阅档案应在调阅室内进行,调阅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高声喧哗。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5、查阅者,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拆卷、污损、圈点、划线、涂改,不得翻阅其他无关资料。
6、查阅者摘抄或复制的档案资料,须经本室工作人员核对并加盖公章,否则一律无效。对摘抄或复制的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丢失。摘抄或复制有关机密资料,必须先经分管领导批准,如有失密,由摘抄人或复制人负责。
7、本室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一周内用毕归还。
第六项 档案统计制度
1、充分认识档案统计工作的重要性,纳入档案室工作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认真落实。
2、对档案室保管的各门类档案资料,每年要进行统计,按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格式、项目、要求和计量单位逐项统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潦草,按规定时间汇总上报,确保年报质量。
3、在接受、移出、销毁库存档案时,必须及时登记统计。
4、对立卷档案,必须及时抄好案卷目录,以便统计。
5、对档案资料的利用、借阅人次、卷数等要详细登记、以便年终统计。
6、统计人员要认真对待统计工作,积极收集和积累原始数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统计工作要及时,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并负责对所属单位和部门专(兼)职档案统计人员的辅导和培训。
7、对统计数据要进行综合分析,从中探索内在联系和发展变化规律,为制定档案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教训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