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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财政局
开财库〔2012〕4号
关于开展部门决算报表批复及编审质量信息反馈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提高部门决算报表质量,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部门决算报表批复及编审质量信息反馈工作的通知》(浙财预执〔2011〕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全面开展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批复和部门决算编审质量信息反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部门决算报表批复工作
决算批复是《预算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政府决算草案后20 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具体按照“谁批复预算、谁批复决算”的原则实施部门决算的批复工作。
1.批复对象:各部门决算报表编报部门(单位)。
2.批复内容:部门预算的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财政性资金收支余执行情况。
3.批复表式分为:《20XX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附件1)、《20XX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附件2)和《20XX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附件3)。
具体批复内容根据当年决算报表质量情况相应调整。
二、关于部门决算编审质量信息反馈工作
从2012年起,各有关业务科室将对各部门(单位)决算编审质量进行反馈。反馈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决算报表汇审中发现的仍未改进之处,或需规范和解决的问题,或当前暂时难以改变需以后规范和解决的问题等。
县财政局各归口业务科室负责反馈其管理组织汇审的各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编报质量结果。
各部门(单位)在收到县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反馈的决算质量情况后,应尽快整理分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从而夯实部门(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基础。
三、有关要求
1、部门决算报表全面系统地反映了预算单位全年的财务状况,有利于政府、财政和单位负责人了解其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现状,并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部门决算报表的编审工作,不断提高部门决算报表质量。
2、具体实施部门决算报表批复和部门决算编审质量信息反馈工作中有何问题,请与县财政局部门预算归口业务科室联系。县财政局将帮助和督促部门单位共同解决决算反映出来的问题,促进部门(单位)规范财务管理。
3、在决算质量信息反馈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以下三点:一是对于决算反映出来的财政预算管理问题,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基础管理,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对于决算反映出来的单位财务管理问题,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督促单位改进和纠正,夯实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基础;三是预算执行部门要注重收集整理所属归口业务科室对部门(单位)决算编审质量反馈结果的意见及改进措施,共同努力提高部门决算质量。
附件:1、20XX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20XX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20XX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部门决算 批复 通知
抄送:市财政局
开化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