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切实减轻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负担,支持我市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统一部署,决定从2012年11月1日起,对我市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
此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下浮的对象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依法参保缴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中小微工业企业,其中,为鼓励、引导和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部分企业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形成的,可以不受中小微工业企业的范围限制。
下浮缴费比例采用全省集中减征的方法,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减征额度相当于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缴费统筹部分2个月的额度,减征后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变(中小微工业企业职工仍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集中减征时间统一在2012年11月至12月份进行。
开化县地方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