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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12〕103号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进行2011-2012学年度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根据工作安排,按照学校发展性评价要求,经研究,决定进行2011-2012学年度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齐忠伟
副组长:余建新、江成忠、王 强、陈勇平
成 员:徐国勤、方先云、朱淑生、张 健、戴献云、何松茂、徐开宏、胡毅成、郑一玲、郑开富、詹全德、缪晓欣
综合评价工作由办公室、督导室牵头和汇总。到校现场评价分三个组进行(具体分组见附件1),由各组长负责召集(各科室、直属单位根据评价需要,选派人员参加),第一组组长张健、第二组组长方先云、第三组组长朱淑生。由徐国勤、徐开宏负责总联络。
二、评价对象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具体到初中、中心小学、完小)。
三、评价内容
本学年度是我县第二轮(2012-2014年)学校发展性评价基础评价年,评价内容为:
1、为保证评价工作的衔接性,具体评价仍按照《开化县学校发展性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修订)》(见附件2)执行,总分300分。其中评价要素中的D21、D23、D30、D32、D34和D35等六项内容按《开化县学校教学工作品绩评价办法(试行)》进行评价,折算后计分。
2、在综合评价的同时进行学年度局管干部考核、安全考核、党风廉政考核和信访维稳考核。
3、把校安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学前教育发展、职校招生政策执行等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评价加分内容,由相关科室具体负责。
四、关注重点
1、《学校三年发展规划(2012-2014年)》(“十大”校园,标准化、特色示范、等级学校等创建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2、学校精细化管理,校园文化建设情况;
3、教育装备管理和使用情况;
4、教师专业发展、规范办学、有效教学和质量提升情况;
5、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准备情况。
五、评价程序
各校要组织人员对2011-2012学年度学校工作进行认真审视,客观总结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并提交《开化县2011-2012学年度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自评表》(见附件3)(电子版,通过公文阅办系统报局办公室和督导室)。
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由县教育局考核组到校进行现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师生座谈、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社区访问等形式进行。
六、结果使用
1、根据评价结果和学校类别,颁发年度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奖牌,设一、二、三等奖。
2、根据评价结果和学校类别,确定学校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作为县教育局对校长和教师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其中乡镇中心学校以辖区学校综合情况计分(有初中乡镇,小学、初中各占50%;没有初中,有多所小学的,中心小学占60%、其他小学占40%)。
3、评价结果作为“2012-2014年”三年一轮学校发展性评价的基础认定。
七、相关说明
1、各校自评工作在
2、现场考核工作从
3、尚有不明事宜,请与局办公室或督导室联系(联系人:徐国勤6021855、徐开宏6019253)。
附(见PDF文档):
1、2011-2012学年度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分组安排
2、开化县学校发展性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修订)
3、开化县2011-2012学年度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申报表
附件下载:开教发[2012]103号开化县教育局关于进行2011-2012学年度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的通知.doc
附件下载:开教发[2012]103号开化县教育局关于进行2011-2012学年度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