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关于春节前后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现将《关于春节前后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中共齐溪镇委员会
齐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春节前后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紧紧抓住外出务工人员回家过年的时机,切实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春节前后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服务月活动),为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现将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方案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服务月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春节期间是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最佳时机。许多外出流动人口每年只在春节期间回家,并且在家时间很短,大部分集中在春节前四五天回家,正月初五后又要陆续外出。务工人员一经外出后,则很难与之联系,就是联系上了也难以进行有效的计划生育管理。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抓好春节期间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外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春节前后认真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
二、活动时间
从2013年1月20日至3月5 日,为期一个半月。
三、活动内容和工作目标
(一)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宣传基本国策。进一步宣传《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政策法规,重点宣传新出台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奖励扶助、优生两免”政策。二是普及计生知识。普及人口“五期”教育(青春期教育、新婚期教育、孕产期教育、育儿期教育、更年期教育)知识,使育龄群众普遍掌握计划生育科普知识。
(二)落实“四项手术”。特别要抓好常年外出对象的“四项手术”落实,应放环、应结扎、应引流产到位,对已掌握的计划外怀孕对象(小月份)要千方百计采取补救措施。要落实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计划内生育的、计划外一孩的落实放环手术,计划外二多孩的要落实以结扎为主的节育手术。
(三)认真组织开展环孕情检测。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环检、孕检工作,要求活动月期间环孕检率达90%以上。加强对已婚育龄妇女的“二四”管理,切实摸清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情况。严格再生育全过程管理,切实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倡导“空腹”审批,《再生育全过程管理服务告知书》和《孕检环检情况报告单》发放率达100%。
(四)全力以赴抓好征收社会抚养费。各村要精心组织好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进行征收。尤其要做好春节返乡征收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各村切实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具体要求:当年征收面达85%以上,征收率达80%以上;历年率达75%以上(但历年的超生对象必须要完成100%),结案率达70%以上。
四、活动要求
(一)落实责任。村两委干部要把本次宣传服务月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各村要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总负责,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责任落实上实行“三包”即联系领导、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人,层层落实,责任到位。每个村都要摸清育龄群众的底子,从各村实际出发,结合201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分解落实,要将宣传服务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责任逐项分解,强化工作考核,实行村自为战,全面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计生联系员具体抓,其他两委班子成员包组配合抓,一般党员干部包户全面抓的“四抓”领导机制。
(二)广泛动员。召开一次镇干部、村两委主职干部、村计生联系员参加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专题部署2013年宣传服务月活动。各村都要召开村两委会、计生协会会员会、育龄妇女座谈会等会议,进行层层动员。要挖掘和宣传本镇可亲、可敬、可学的身边典型,提高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运用标语、横幅、发放资料、进村入户宣讲、举办培训班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进行广泛动员,在全社会营造抓好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
(三)合理安排。从
(四)注重结合。将基本国策教育作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引导党员干部及其子女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将能否抓好计划生育作为评价村级组织战斗力强不强的重要内容之一,村主要领导要把计划生育纳入职责范围,全力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将计划生育作为村干部考核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把计划生育工作实绩与村干部的工资奖金相挂钩;将计划生育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之一,把计划生育同村民自治相结合,夯实计划生育工作基础。
五、激励措施
(一)继续执行《村干部计划生育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计生宣传服务月工作情况列为2013年村级农村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为加大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工作力度,对计生宣传服务月期间环孕检、放环、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重点工作制定如下奖励措施:①活动月期间环孕检率达90%以上,奖励村书记、主任各200元,计生联系员100元;②四项手术100%完成,奖励村书记、主任各200元,计生联系员100元;③历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完成100%,按10%奖励村书记、主任、计生联系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