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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政[2012]41号 签发:齐正兰
关于印发桐村镇森林消防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指挥所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森林消防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应急处置行动反应快速、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力争减少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完善后的《桐村镇森林消防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2012年10月31日
桐村镇森林消防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镇政府成立森林防火指挥所,作为镇森林消防综合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镇森林消防工作。
指 挥:齐正兰(镇??长)
副指挥:周兴虎(分管副镇长)
周志华(人武部长)
成 员:颜喜进(林 业)
张卫国(综治办)
朱贞才(中心学校)
鲁永华(卫生院)
郑芳芳(综合办)
(二)指挥所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森林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有关法规及上级指令。
2、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发动干部群众、预防森林火灾,实行群防群治。
3、制定森林消防计划、方案和扑火预案及森林防火防范措施,并建立和落实森林消防各项岗位责任制。
4、检查、监督和指导辖区内各部门各村居民的森林消防,搞好联防协调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5、森林防火期间,积极落实排除隐患措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治能力。
6、进入森林防火期,要积极组织和开展森林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大检查,排除隐患,切实做好森林消防工作。
7、协助县森林消防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三)森林消防指挥所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综合办:负责协调指挥成员单位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信息准确,及时向两办和县防火办报告火灾情况;负责火灾应急物质保障、救灾车辆调度。
2、农业综合办:负责森林消防日常工作;做好森林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核查、评估火灾情况,指导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3、中心学校:开展防火教育,当学校周边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时,及时组织学校师生和教职员工紧急转移,并确保师生和教职员人身安全。
4、综治办: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安全保卫、交通管制、火灾案件侦破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
5、民政办:负责协调森林火灾灾民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6、财政办:落实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扑救工作所需的资金。
7、中心卫生院:负责重大森林火灾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救治。
8、电信所:做好森林防火通信保障工作。
9、人武部:组织指挥镇森林消防应急小分队扑救森林火灾。
二、森林火情监测与报告
1、森林防火期内,镇村要24小时有人值班,随时监测森林火灾情况。平时村护林员为火情巡查员、监督员、报告员。
2、各村在发生森林火灾后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镇政府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防火指挥所指挥、副指挥报告,并进行核实,掌握火灾发生情况,主要包括起火时间、地点、起火原因、地被物状况、火势大小、过火面积、蔓延方向和组织扑救情况。
三、应急响应
1、预案启动
镇政府在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党政综合办经确认,报森林防火所指挥或副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
2、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地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初期阶段要重兵围歼,集中优势兵力,快速出击打歼灭战;相持阶段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实施科学扑火。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点扑救,彻底清除;正面扑救与阻隔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努力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划区包片、分段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灾发生地的责任制。
3、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灾发生趋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行动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制订相应的扑火方案,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扑火力量组织和动员
(1)当地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应以桐村镇森林消防应急小分队为主要力量,必要时动员镇干部、职工和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行动。
(2)兵力调动程序。当发生森林火灾,由指挥或副指挥统一调动桐村镇森林消防应急小分队以及其他人员。
5、扑火处置要求
(1)迅速组织力量扑火救灾,将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并对受伤者迅速进行救治。
(2)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3)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应急扑救行动,参加扑火行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镇指挥所的统一指挥。镇村领导要靠前到位指挥,随着火情发展的严重程度,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升,并适时调整指挥职能和人员组成,但要保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
( 4 )明火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对火场暗火、枯立木、树桩火、余火等进行全面清理。清点扑火队人员数,有组织地撤离火场。要安排火场所在地村(场)留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四、应急保障
(一)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重点加强专业、半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建设,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类扑火力量平时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加强建设和培训;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在各级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二)物资保障
镇政府为镇森林消防应急小分队队员配备服装、手电、柴刀等扑火装备。发生森林火灾事故时,立即动用当地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并根据需要随时提供相关物质。
(三)资金保障
处置重大森林火灾事故所需财政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培训演练
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和森林消防应急小分队扑火队员以及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能力,对人民群众普及避险自救常识。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定期组织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的内容进行培训和演练。
五、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政府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