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2013年开化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建筑、监理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建发〔2013〕114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衢州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衢市安〔2013〕31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13年开化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衢住建办〔2012〕6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2013年开化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1:2013年开化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2:开化县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企业自查表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6月9日
抄送:市住建局、市安监站,县安委办、县消防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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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印发
附件1
2013年开化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领域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制定2013年开化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法依规、依据政策,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建设领域非法违法建设的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县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的组织领导,确保本次行动顺利开展,现决定成立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为郑新尧,副组长为胡署雁,成员为黄应骈、汪元武、徐月祥、余贤云、张晨。
三、工作目标和内容
针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特点,以及目前最突出的非法违规违章行为,将下列行为作为治理重点: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与安全监督等基本建设程序,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肢解工程违法分包,规避招标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资质单位的行为,不及时支付和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三)施工企业:
1、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接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外进企业未办理进开备案手续就擅自承接工程,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2、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作业的行为;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未认真执行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脚手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深基坑、高大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行为;
5、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而投入使用,日常使用、维修保养违反技术规范的行为。
(四)监理企业: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其他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3年5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
各建筑、监理企业要认真总结以往“打非治违”活动的经验成果,结合现有情况和问题,针对违法违规较为严重的问题,抓紧制定建筑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详细方案,并设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便系统全面地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 自查自纠、联合整治阶段(6月上旬-10月底)
各建筑、监理企业,对本公司在建工程非法违法建设情况要进行逐一排查摸底,针对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相关手续擅自开工;施工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经费,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各责任主体,对政府相关单位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整改落实的,一旦发现要严厉查处。
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建管处(安监站)将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大危险源。对于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到位,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对于对整改不重视,措施不严厉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验收、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在“打非治违”行动工作结束后,各企业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工作总结于11月9日前报送我局安监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责任
目前,我县建设领域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虽然不是普遍现象,但非法违法行为以及非法违法行为引发事故的现象仍然存在。各单位要着眼当前形势,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感,集中精力,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
(二)把握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工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工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积极探索,构建长效机制
局属各单位、各施工企业要以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查处建设领域非法违法建设突出问题,研究部署监管治本之策,推进“打非治违”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不断建立完善“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为我县的经济发展作出新的供献。
(四)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各建筑、监理企业要在2013年11月9日前将本年度“打非治违”总结报至我局安监站。(联系人:张晨,电话:0570-6016895)
附件2
开化县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企业自查表
| 工程名称(盖章) | | ||||
| 施工企业 | | 项目经理 | | ||
| 监理企业 | | 项目总监 | | ||
| 消防安全责任人 | | 联系电话 | | ||
| 工程概况 | 建筑结构 | 层 数 | 建筑面积(m2) | 高 度(米) | |
| | | | | ||
| 检 查 项 目 | 检 查 情 况 | ||||
| 工程情况 | 工程项目是否办理施工许可证 | | |||
| 工程项目是否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 | | ||||
| 施工单位 | 是否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接工程 | | |||
| 有无违法转包分包 | | ||||
| 企业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外进企业是否办理进衢备案(市本级企业本项不填) | | ||||
| 人员是否存在无证施工情况 | | ||||
| 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 ||||
|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 | ||||
|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到位 | | ||||
|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是否到位 | | ||||
| 监理企业 | 是否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 | |||
| 是否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 | | ||||
|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隐患有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 | ||||
| | 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行为 | | |||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检查人员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监理检查人员签字: 项目总监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