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稽查局、信息中心:
为推进我县广播影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现将《开化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广播影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开化县国税系统有关广播影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计划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上报县局政策法规科。
开化县国家税务局
开 化 县 国 家 税 务 局
关于广播影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统一布署,为确保我县广播影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顺利进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广播影视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的重要意义
广播影视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是国家“营改增”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科室和稽查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在省、市国家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力以赴,要紧紧抓住试点纳税人确认、政策业务培训、征管系统准备、税款申报征收等重要环节,优化纳税服务、强化政策效应跟踪分析,确保试点顺利进行。
二、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按照整体设计、统筹安排、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5月启动准备,6月确认户数及相关工作,7月内外部业务技术准备、宣传培训等工作全部就绪,
第一阶段:启动准备,获取试点纳税人信息(
具体工作包括:拟定全县试点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并进行任务分解;做好广播影视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硬件)、自开票系统(软件)及其服务商的衔接工作;做好宣传工作准备,召开税收政策发布会,在开化国税门户网站开辟“营改增”试点工作专栏,告知相关政策和业务流程,做好准备工作。
向党委政府汇报,与省、市局同步组织宣传;学习、研读“营改增”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开展各项准备工作;5月底前获取地税局广播影视服务业营业税纳税人相关数据信息等。
第二阶段:接受试点纳税人管户信息核实、初步名单确认、内部培训等(2013年6底前)
具体工作包括:测算并提交防伪税控系统、货运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企业端专用设备的需求;测算增值税专用发票种类和用量,向省局上报印制计划;测算试点纳税人各类普通发票印制计划和方案等;业务培训资料和业务宣传资料的印制发放工作等。
初步确认试点纳税人名单及相关资料;纳税人基础信息从联合办证平台导入或手工录入CTAIS;国地税信息比对,进行筛选、分类,通过上门或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核实,逐户确认试点的具体税源户;组织开展数据采集补录、调整工作等。
第三阶段:内外部纳税人的认定、培训、业务技术准备全部就绪等(2013年7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