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国税发〔2011〕82号)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浙地税发[2013]26号)要求,我县地税局与国税局联合开展了2011-2012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经评审委员会审定,拟评定63户纳税人为2011-2012年度A级纳税信用等级。根据《浙江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稿)》第十五条之规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有重大异议的,可向县地税局纳税服务科(6011645)、县国税局征收管理科(6026022)举报反映。
2013年7月16日
附件下载:拟评定为2011-2012年度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