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税务分局,各缴费单位:
按照我县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在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300%范围内确定申报缴纳的有关规定,依据公布的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087元,现将我县社会保险费企业单位统筹部分缴费基数范围调整如下:
一、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2004元的,月人均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2004元。
二、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10022元的,月人均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10022元。
三、继续执行社会保险费单位企业统筹部分的缴费基数按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计缴的规定。
四、调整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为2013年7月(费款所属期)至2014年6月(费款所属期)。
开化县地方税务局
二○一三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