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当前特别是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森林消防工作,确保我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进入八、九月份以来,部分省份重特大事故频发,特别是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铁矿)尾矿库垮坝事故,截止至9月18日17时,共找到261具遗体。9月20日3时30分,黑龙江省鹤岗市富华煤矿发生火灾事故,31名矿工被困井下。截至21日14时,救援队员共计在矿井下发现了19名矿工遗体,尚有12名矿工下落不明。9月20日22时49分,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截至21日上午11时,死亡43人、住院治疗59人(其中4名危重病人)、留院观察6人。9月21日1时10分许,河南省登封市新丰二矿井下六平巷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发生时,当班下井矿工共有108人。截至9时20分,有64人安全升井,有7人被抢救升井,37人遇难。针对今年一些地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9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指出,“从这些事件中反映出,一些干部缺乏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作风飘浮、管理松弛、工作不扎实,有的甚至对群众呼声和疾苦置若罔闻,对关系群众生命安全这样的重大问题麻木不仁。我们对这些事件及其后果的严重性必须充分估计,对其中的惨痛教训必须牢牢记取。”因此,各村、居、企业及驻镇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努力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各村、居、企业及驻镇有关部门要针对“十一”黄金周的特点,根据各自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把做好森林防火、旅游、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一是要认真抓好当前森林消防工作,全面落实森林消防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国庆期间林区安全稳定。各行政村要加大森林消防宣传力度,严格管理野外火源,在重点部位安排人员严防死守,强化对儿童、老人、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管控力度,强化科学扑救能力,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是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运营工具。严厉查处拖拉机、低速载货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各类违章驾驶行为。要全面检查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防止带病运营。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
三是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报请公安机关严格审批,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是要认真排查火灾事故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特别是要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督查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