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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参加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浙经普组【2013】6号文件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定于8月29日召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我县设分会场。届时,国务院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会议后省领导小组就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作出部署。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部署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二、会议时间:2013年8月29日上午10:00。
三、会议地点:县电信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会议对象:县级有关单位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