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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开化县第三次经济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园区经普办: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的选聘是普查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相关规定及《开化县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开化实际,现就各地“两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员”配备要求
“两员”选聘工作由县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乡镇(工业园区)、村(居、社区)两级经济普查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普查“两员”数量按普查工作量和登记难度来确定。全县以村(居、社区)委会为单位,划分普查区,普查对象较多的普查区再细分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每150个普查对象原则上配备一名普查员。考虑到PDA操作要求较高,部分地区可配备一定数量的年轻懂技术的PDA操作员,以充实普查员队伍。
二、“两员”选聘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