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镇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工作环境,根据浙江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纪办<2013>2号)精神以及衢州市纪委《关于重信重访专项治理重点个案集中交办工作的通知》(衢纪办[2013]16号)、开化县纪委《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开纪办〔2013〕12号)精神,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加大重信重访问题处理力度和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切实提高信访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实现零赴省进京上访人员、重信重访总量明显下降,做好省、市、县纪委集中交办的重信重访重点个案的化解稳控工作。对交办的重点信访件,力争在8月底前按期办结,息信息访率达90%以上。
二、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镇、村成立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和处理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四定五包”的工作要求,落实相关责任人员,扎实推进重信重访化解工作。
2、一案一策,周密部署。针对每个重信重访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稳控方案,明确目标、职责、时限,研究制定详细的调查处理方法和步骤,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对调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决不护短,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群众期望过高或无理缠访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引导和沟通解释工作,理顺情绪,化解心结,促进息信罢访。对一时难以息访并有赴省进京上访倾向的,落实教育稳控责任,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创新机制,长效治理。充分利用分村联系制、包案督办制、交叉办信制、信访回访制等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办法,整合各方资源,妥善化解重信重访。把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纳入走进矛盾、化解积案总体工作布局,并与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使重信重访治理工作常态化,逐步建立健全处理重信重访问题的长效机制。
4、总结提高,源头防范。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办理的每一起重信重访个案,探究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查找机制、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领导提出完善制度机制的意见建议。加强信访信息预警工作,及时掌握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点地区、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查找隐患、提前介入、把握主动,努力在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信访问题。
三、包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