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党支部:
经党委研究,杨林镇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建立杨林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严颂华
副组长:余永建 黄应喜
成 员:陈祥林 郑寿山 姚楚君 周诚刚 程泉伟
李金才 童毅军 夏增龙
二、领导责任分工
(一)党委书记 严颂华
对全镇反腐倡廉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二)党委副书记、镇长 余永建
对全镇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负总责,负责完善政府工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细化财政预决算,认真落实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三)党委副书记 黄应喜
对党群、党政综合办、政法综治、后勤管理、农民培训等工作系统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落实《杨林镇机关规章制度》,深化执行力建设、“治庸提效”工作,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机关作风改进、行政效能提高。(党政办牵头,镇纪委、组宣传及有关部门参与。)
2、大力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车辆管理;严格控制各类评比表彰和考核奖励活动;推行政府统一采购制度。(党政办牵头,镇纪委、组织等参与。)
3、加强和改进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镇纪委、组织牵头,党政办参与。)
4、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规范党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党政办牵头,镇纪委、组宣及有关部门参与。)
5、深化村务公开工作。(镇组织、民政办牵头,纪委、宣传、经济发展办等有关部门参与。)
6、深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探索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健全权益保障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镇综治办牵头,纪委、党政办、组织等参与。)
7、认真治理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司法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镇综治委牵头,纪委、派出所、司法所等参与。)
(四)人大副主席 陈祥林
对分管人大主席团、旅游、农家乐发展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联系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
(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郑寿山
对分管纪检监察、纪检信访、便民大厅管理、低收入奔小康、纪律监督、重点工作落实督查、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联系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施办法、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镇纪委牵头,党政办、组织、综治等参与。)
2、深入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委《浙江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拓展体系构建领域,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镇纪委牵头,党政办、组办、宣传办、财政组等部门参与。)
3、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镇纪委牵头,组宣等参与。)
4、认真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来信来访,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完善办案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办案的惩戒和治本功能。(镇纪委牵头,财政组、综治、等配合)
5、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岗位廉政教育,改进教育方式,创新教育载体,深化廉政文化建设。(镇纪委、宣传办牵头,组织办、农经、综治办、社会事业办等参与。)
6、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镇纪委牵头,组办参与。)
7、全面执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及配套制度,加强对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镇纪委、组宣具体负责。)
8、大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镇纪委牵头,党政办及有关部门参与。)
9、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镇纪委牵头,组办、宣传办、综治办、农经参与。)
10、加强对本镇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镇纪委牵头,组办、农经、城建办、民政办等参与。)
11、加强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建立服务项目代办员制度。(镇纪委牵头,党政办、民政办、农经、社会事业办等参与。)
(六)组织委员 姚楚君
对分管组织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联系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执行机关干部谈话诫勉制度。(镇组办牵头,党政办、纪委参与。)
2、贯彻落实《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精神,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镇组办牵头,纪委、财政组参与。)
3、落实“村帐笔笔清,村事件件议,村务人人明” 工作规程。
4、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监督,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镇组办牵头,纪委参与。)
5、全面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开展申报登记,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国(境)活动的管理。(镇组办牵头,纪委参与。)
6、控制各项检查、评比、达标活动。(镇组办牵头,党政办、纪委参与。)
(七)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周诚刚
对分管社会事业办、人民武装、计划生育、民政、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各民兵连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严格执行征兵命令,为国防输送优质兵员。(镇武装部具体负责)
2、负责抓好人口管理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执法行为的监督。
3、协助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加强对扶贫、救灾和优抚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镇民政办牵头,纪委、财政组、农经等参与。)
5、落实社会保障相关费用和措施,执行相关社会保障制度。(镇民政办牵头,纪委、财政组等参与。)
(八)党委委员、副镇长 程泉伟
对分管土地管理、村镇规划、基础设施、集镇建设、公路管理、重点项目管理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联系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规范有形建设市场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镇经济发展办、纪委参与。)
2、加强对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用地性质改变等领域的监督。(镇城建办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3、加强对《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行为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非法用地行为,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促进耕地保护制度和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的实施。(镇城建办牵头,纪委及有关部门参与。)
(九)宣统委员 夏增龙
对分管宣传、统战、工会、文教卫、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联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及时宣传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镇宣统牵头,纪委参与。)
2、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六进”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镇宣统牵头,纪委参与。)
3、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推行收费公示、校务公开等制度;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问题。(镇宣统牵头,纪委参与。)
4、积极开展对医疗服务中乱收费、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和不合理检查的专项治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纠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行为;加强对医药价格、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镇宣统牵头,纪委参与。)
5、全面负责落实宗教场所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宗教团体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镇宣统牵头具体负责)
(十)副镇长 李金才
对分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科技等工作;抓好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联系村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镇农经牵头,宣传办、纪委、财政所参与。)
2、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体系,开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清理规范工作,巩固和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做好村务公开工作。(镇农经牵头,纪委、财政组、民政办等参与。)
3、加强对“三农”工作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镇农经牵头,纪委等参与。)
4、做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镇农经牵头,纪委等参与。)
(十一)副镇长 童毅军
对分管招商引资、工业、商贸经济、统计、企业安全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联系村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深入开展“进村入企”活动。(镇工办牵头,纪委、财政组参与。)
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做好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镇工办牵头,综治办及有关部门参与。)
3、严格执行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认真调查处理环境污染问题。(镇工办具体负责。)
4、推进非公企业党务、厂务公开工作。(镇纪委、组办、工办牵头,宣传办、工会参与。)
5、整顿和规范集镇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尤其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镇工办牵头,城建办、综治办、农经、社会事业办等参与。)
三、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措施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由严颂华、余永建同志负总责,镇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组织牵头对镇村干部评议、测评、考核;镇纪委牵头对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1、坚持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政领导班子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政治素质,提高政策水平和领导水平。各办公室、各村、单位党支部要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2、严格各种规章制度。镇党委政府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作为每个干部的行为规范,必须严格执行。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监督检查制度。党委坚持每年召开二次民主生活会制度,对照上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本人责任制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少于二次,分析和研究本地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情况,找出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各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年两次报告本人分管线和分管办公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各村、单位党支部书记要抓好本村、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