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开食安委〔2013〕号(开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化县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确保我镇食品安全全工作更好更有序的开展,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杨林镇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1:杨林镇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2:开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化县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杨林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5日
附件1:
杨林镇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余永建
副组长:夏增龙
成 员:江育民 徐 臻 徐江明 汪法能 马孝龙
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夏增龙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开化县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
行动方案
为巩固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成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为平安开化建设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决定从9月10日起到10月8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
一、工作目标
按照“大宣传、大动员、大排查、大整治、大打击”的要求,充分发挥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体系的作用,通过一个月的集中行动,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掀起食品安全整顿治理高潮,实现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信息畅,推动基层责任网络有序运行,各项工作制度长效运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
二、重点任务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部署开展综合治理和集中整顿,继续深化13类重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密防控,重点施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打击不遗余力。根据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强网清源” 集中行动突出以下5个方面重点:
(一)整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米面、蔬菜、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等大宗消费食品和月饼等季节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和农业投入品,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在农林水产品养殖运输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
(二)整治将回收食品作为食品生产原料行为。以月饼、卤味等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建立了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是否对回收的和销毁的食品按要求记录,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或食品废弃物作为原材料生产食品,以及改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整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以熟肉卤味等肉制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对象,以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重点排查整治无证照生产加工和销售肉制品,制售“注水肉”,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以及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从未获证企业购进并销售肉制品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
(四)整治废弃油脂回流餐桌。以辖区内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单位、个人和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用油销售者、市场、餐饮单位、食堂为重点对象,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为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排查整治从事“地沟油”粗炼加工、存贮转运的黑窝点,以及使用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生产、加工“食用油”,散装油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城管大队、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
(五)强化责任网格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功能。充分发挥以乡镇为单位的19个大网格以及以行政村或社区为单位的264个单元网格作用。明确网格管理员工作职责,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定期巡查、档案记录、信息报送及年度考核制度。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