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政﹝2013﹞101号
池淮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2013-2014年度
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森林消防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长远的任务,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会给当地社会各项经济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危害,各村必须认识到位,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消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森林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和《开化县森林消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经镇政府研究,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森林消防工作的奋斗目标
把森林火灾次数、受害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目标范围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做到在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不死人、少伤人。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安全。
二、认真落实好八项措施
(一)增强责任意识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县森林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森林消防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主要责任人,村护林员为直接责任人。继续实行签订目标责任状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人。紧紧围绕“抓落实、保安全、促发展”这一主题,精心准备,精心布置,精心安排,努力提高防控水平和应急能力,切实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贯彻《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不断完善森林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健全。各村要建立应急森林消防队,人员组成20人上,设立日常巡查护林员,明确护林员的森林消防责任区域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好各自在森林消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防火、扑火提供支持和可靠保障。
(三)强化宣传教育
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共创平安和谐”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做好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搞好宣传,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生态文明理念普及到千家万户。
(四)注重火源监管
开展好“两监管三检查”活动。“两监管”:一是严格监管野外用火,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二是严格监管在重点时段(冬至、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等国家和地方民俗节日)、重点地段(公墓、散坟、主干道路沿线、新造林地、重点林区和威胁居民点林区)、特殊人群(少年儿童、在野外进行农事生产人员及痴、呆、傻等痴障人员)的巡查和监管。“三检查”:一是按月进行检查;二是对重点时段专项检查;三是对关键部位反复检查。
(五)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极强的自然灾害,要不断加大对森林防火的资金投入,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各村要把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计划和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六)提高处置能力
进一步完善预案,规范指挥程序,坚持统一指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确保安全、有效处置森林火灾。一旦发现火警,及时就近组织村小分队或其他男性青壮年人员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对不听指挥、贻误战机、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行政问责。
(七)严格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