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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局各科(室)、大队:
鉴于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委)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工作,确保正确、及时审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案审委成员,并对案审委的职责和工作规则作进一步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方 明
副主任:卢志奇
方文奎
程土根
委 员:陈科君 李伍廷 卢忠富 吴水林 毛雁丰
案审委办公室设在综合监管科(法规科),负责办理案审委日常事务。
二、案审委职责
审议由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一般程序立案查处的安全生产行政违法案件。
三、工作规则
(一)案审委办公室受理办案部门提交审议的卷宗。
(二)案审委主任或副主任召集三分之二以上的案审委委员召开案审会,讨论办案部门的处理意见。
(三)案件讨论情况由案审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记录。
(四)案审委形成基本一致的处理意见后,向局长呈报
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7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