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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开化县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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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开化县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级有关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开化县委宣传部、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化县公安局、开化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开化县总工会、共青团开化县委员会、开化县妇女联合会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按照要求于6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24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材料和有关数据统计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中共开化县委宣传部等七部门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七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和浙江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等七部门《转发中宣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安监管办〔2012〕60号)要求部署,为切实搞好我县第十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国发〔2011〕40号、国发〔2010〕23号、国办发〔2012〕14号和浙委〔2009〕88号以及浙政发〔2010〕47号等文件精神为主体内容,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总体要求为重点,以利用各种媒体平台、采取各种宣传形式为载体,以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为手段,以提高企业及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为目标,结合 “产业高新、小县大城、生态发展”的发展思路,唱响“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旋律,集中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把安全发展精神灌输到基层,将安全文化思想传播到企业,推动职工自觉抵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指导小组

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和县妇联七部门联合组成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组织、指导各项工作开展。

三、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全县性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加以落实。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4日至10日)。通过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开展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集中组织观看相关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通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6月10日)。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展出安全生产知识图板,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知识小报等资料。

(三)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1日至17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村入企”活动,编印《开化县安全生产报专刊》,征订安全生产书籍、安全宣传挂图,发送至学校、社区、企业等,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入企讲座,开展安全知识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营造基层安全生产氛围。

(四)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8日至24日)。认真组织和指导企业开展建筑工地、道路、消防、矿山、危化品生产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校园、公共场所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健全完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主要以电视、报纸、电台等为主,结合开化新闻网门户网站、户外横幅标语、LED巨显屏、公交车车载电视、宣传车、“企讯通”、横幅、墙报、壁报等平台,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态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日活动。由安监、交警、消防、质监、住建、交通、水利、供电、工业园区、华埠镇、池淮镇等单位和部门牵头,结合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日活动,营造氛围,推动工作,强化宣传。

(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安全检查活动。以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及重点隐患整改等内容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整体效果。

(八)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总结历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务必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障人力、物力、经费,确保各项活动项项有人主管,事事有人负责,件件落实到位。

(二)创新思路,发挥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重心下移,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性,以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密切配合,协作联动。为确保开展各项活动有序联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报情况,沟通问题,确保上下联动,左右协调,保证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内各项“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四)及时总结,注重提炼。在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同时,各单位要及时做好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及时发现总结宣扬活动中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级有关部门于6月1日前将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内“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24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材料和有关数据统计单(见附件2)报送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办公室(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6023225)。

附件:1、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主题词:安全生产   2012年   安全生产月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县府办,谢剑锋,汪权龙,杨苏萍,陈玮,李华蓉,汪宇祥,汪晖,赵虹,姚宏平,邹燕辉,存档。 

开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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