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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开展“评先锋指数,争五星党员”活动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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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开展“评先锋指数,争五星党员”活动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开展“评先锋指数,争五星党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评先锋指数,争五星党员”活动由农村党员先锋指数和农村党员星级管理两部分内容组成。农村党员先锋指数主要包括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和直接降级指数。农村党员星级管理就是按照百分制计算,将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结果划分为五个星级标准,进行动态管理。

二、评选对象和步骤

1、对象:全县农村党员。年长(65周岁以上)或体弱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报镇党委同意,可不列入考评。

2、步骤:

①成立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成立考核评议领导小组,由党支部委员、第一书记、驻村指导员、德高望重的老党员和村民代表等组成,其中党支部书记为组长。

②公开内容。公布“评先锋指数,争五星党员”的评定标准、评定时间、评定对象。

③支部“十查”。一查党员是否存在履职践诺不到位情况;二查党员是否存在不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三查党员是否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四查党员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情况;五查党员是否存在违章建设情况;六查党员是否存在宗教迷信情况;七查党员是否存在家庭不睦情况;八查党员是否存在乱砍滥伐情况;九查党员是否存在无理信访情况;十查党员是否存在生活作风不良情况。查找方式为个人自查、组织复查、群众议查、网络晒查、重点抽查等,每季度组织一次,分数占考评总分的40%。

④党群“十评”。一评党员宗旨信仰;二评党员思想素养;三评党员群众观念;四评党员发展能力;五评党员民主作风;六评党员服务态度;七评党员工作绩效;八评党员奉献精神;九评党员法纪意识;十评党员外在形象。评议方式为民主评议、述职评比、投票评选等,每半年组织一次,分数占考评总分的40%,其中群众评分不低于考评总分的20%。

⑤组织评定。党支部在“十查”、“十评”的基础上,综合党员平时工作生活表现,据实审定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档次,确定党员星级,并报镇党委审核。每半年评定一次,分数占考评总分的20%。

⑥亮分公示。将镇党委审定的半年度综合得分、年度总体考评得分,以及党员星级评定结果,通过短信、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微博群、党建网、广播等平台,在党支部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期内,党员群众对结果提出异议的,由镇党委组织复核。流动党员由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党支部认定党员现实表现、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确定党员档次和星级、评定结果双向公示的办法进行。年度评定为五星级党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⑦通报表彰。以镇党委或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党员年度考评结果和评星定级情况,并对五星级党员进行表彰。会后,以户为单位,对党员进行星级挂牌。

三、结果运用

1、考评等次划分。按照党员先锋指数评选出优秀党员、先锋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不合格党员等五个档次。优秀党员结合年度评优工作,从先锋党员中确定;先锋党员在考评得分90分以上中产生(分数相同时,正向指数得分高的优先),人数占比一般不超过15%;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合格党员;综合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警示党员,人数占比一般不少于5%;连续两年考评为警示党员的为不合格党员。其中,反向扣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其考评结果下降一个等次;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存在违反计划生育及违法违纪正在处分期内等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2、星级管理划分。按百分制计算,党员星级管理具体划分为五个星级:优秀党员、先锋党员均为五星级(91-100分);合格党员分别为四星级(75-90分)、三星级(60-75分);警示党员为二星级(60分以下);不合格党员为一星级。

3、奖惩激励。属年度优秀党员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从县信用联社获取最高30万元的授信额度;属年度先锋党员的,给予表彰和宣传,并作评比优秀党员、“闪光言行之星”和各类评先选优、组织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的优先对象;属年度合格党员的,镇党委要下发《告诫通知书》,进行谈心谈话;属警示党员的,第一次在党支部内教育,第二次将党组织关系接转到镇党委党员教育中心党支部进行思想教育,第三次由县委组织部集中教育,第四次确定为不合格党员,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给予除名。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评先锋指数,争五星党员”活动,就是根据党员的身份、从业情况、健康状况等特点,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的原则,将农村党员划分为任职党员、普通党员、流动党员等不同类别,对他们在学习提高、服务群众、创业致富、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方面的带头示范行为设置先锋指数定期公开考评,进行星级管理,促使党员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村党支部要认真学习研究,把评争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切实予以贯彻落实。

2、加强组织领导。“评先锋指数,争五星党员”活动由镇党委统一领导,各村党支部具体实施。各村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全力推进活动开展。上半年活动须在“七一”前完成。

3、强化分类指导。各村党支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深刻理解,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意区分农村党员的群体特征和工作生活习惯,科学设置不同的内容、权重、环节,有效抓好在职党员、无职党员、合作社党员、流动党员等不同对象的评争工作。同时,还要注意及时总结宣传评争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工作,营造氛围。

4、健全各项制度。各村党支部要把开展“评先锋指数,争五星党员”活动作为当前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全面加强体系建设。重点要建立实施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即每名无职党员都要包一个微公益岗位,包一户重点户,包一块责任区;带头遵守政策法规,带头完成工作任务,带头农村发展致富,带头联系服务群众,带头践行文明新风。建立实施党员联片访户制度,即每名党员都要负责联系一个“三民工程”网格,每周上门走访了解网格内群众在安全、关怀、建房、发展等方面的需求,帮助完成“微心愿”。建立实施党员纳谏评议制度,即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生活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等形式,动态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建议,定期召开党员述职评议会,查找“微警示点”,促进党员整改提高。

  附:1、“评先锋指数,争五星党员”活动领导小组

  2、杨林镇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标准

   

    中共杨林镇党委

2013年531

附件1

杨林镇“评先锋指数,争五星党员”活动领导小组

  长:严颂华

副组长:黄应喜   姚楚君

成  员:郑寿山   夏增龙  揭晓芳  余思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姚楚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杨林镇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标准

指数

内  容

序号

分值

得分

基本指数

按时参加党组织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和学习活动,到会(课)率在90%以上。

?

8

自觉参与“三民工程”标准化建设,参加1个以上志愿者服务团队,每月走访农户不少于5次,及时做好交流沟通和信息反馈工作。

?

8

掌握1门以上农村实用技术,有1个以上创业致富项目或基地,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农村水平。

?

8

带头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协助党支部做好劝访、息访工作。

8

能够100%完成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8

每年公开承诺为群众办1件以上实事,并按期完成。

8

积极参与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认领1个以上工作岗位,做好微义工。

8

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每年参加公益活动4次以上。

8

带头遵守村规民约,自觉抵制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

8

民主评议满意率在90%以上。

8

正向加分指数

每年积极向党组织提合理化建议1条以上。

?

2

提供致富信息2条以上,帮助1户以上农户致富或结对帮扶1户以上低收入农户。

?

2

能够在水灾、火灾等突发性事件面前挺身而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

2

带头讲究卫生,保持庭院整洁,家庭和睦,为人诚信,弘扬文明新风。

2

获乡镇及以上表彰。

2

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服从集体。

2

保护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争当“最美开化人”。

2

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群众反响好。

2

联系培养对象无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2

民主评议满意率在95%以上。

2

反向扣分指数

不按时交纳党费。

?

4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到会(课)率低于60%。

?

4

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以上不与党支部联系汇报。

?

4

存在盗伐、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4

参与“六合彩”等赌博活动和为赌博提供便利,影响较大。

4

拉帮结派,诽谤中伤他人,搞不团结活动。

4

不注重房前屋后清洁卫生,在村民中影响差。

4

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违法犯罪,屡教不改。

4

民主评议不满意率在30%-50%。

4

所在党支部星级评定为“无星级”。

4

直接降级指数

笃信宗教,搞封建迷信活动,参加“法轮功”等邪教和非法组织,经教育不改。

?

12

在处理突发事件、抗灾抢险等关键时刻,不积极参与,不听从指挥,袖手旁观、退缩不前。

?

12

违法建设未按规定自行拆除或仍顶风抢建。

?

12

不赡养老人,夫妻关系、邻里关系较差,影响较大。

12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导致群众财产损失。

12

存在破坏选举工作并造成较大影响。

12

在公共场合煽动不满情绪,恶意滋事,干挠公务执行。

12

乱搞两性关系或出入色情休闲娱乐场所。

12

带头组织、参与集体上访、无理缠访、长期闹访等非正常信访活动。

12

民主评议不满意率在50%以上。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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