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工业园区、县级机关有关部门:
为认真总结开化县2013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全面准确了解2013年度开化县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中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请各乡镇、工业园区、有关部门对照《2013年度开化县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任务分解表》和《2013年度开化县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及考核评分标准》(衢生态办[2013]24号)的各项要求,查漏补缺,开展自查,逐项进行自评,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并将自评结果和工作总结于2013年11月27日前报县生态办余众新处。同时牵涉到任务书中具体任务的有关乡镇、工业园区、部门要把任务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方案、图片、文件、会议纪要、工作计划、证书等)一并上报。
附件1:2013年度开化县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13年度开化县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及考核评分
标准
(联系人:余众新 联系电话:6021335 )
开化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0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考核办,存档。
开化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0日印发
附件1:
2013年度开化县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任务分解表
| (合格否决指标共3项) |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工作要求 | 责任部门 | ||
| 1 | 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因环境问题引起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 | 一票否决。 | 环保局 监察局 安监局 | ||
| 2 | 未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能耗年度下降目标。 | 一票否决。 | 环保局 经信局 | ||
| 3 | 未完成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年度任务。 | 一票否决。 | 环保局 | ||
| (生态市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共14大类45项) | |||||
| 分类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工作要求 | 责任部门 | |
| 清洁空气行动——PM2.5综合防治行动
| 1 | 加强大气复合污染管理 | ①6月30日前建成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工程。 ②7月1日正式向社会发布城市空气质量指数。 ③加强烟控区长效管理。 ④建立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 | 环保局 | |
| 2 | 开展大气固定源污染防治 | 推进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 | 环保局 发改局 经信局 住建局 | ||
|
| 推进城市扬尘、餐饮油烟污染整治。 ①开展扬尘治理工作。 ②开展城区建成区餐饮油烟废气整治。 | ||||
| 3 | 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 ①城区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 ②完善机动车环保管理。 | 环保局 公安局 交通局 商务局 | ||
| 清洁水源行动 | 4 | 水环境质量 | ①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 ②县域内乡镇交界河流断面水质(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环保局 | |
| 5 | 流域水污染防治 | ①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0平方公里。 ②完成河道河沟治理任务。 | 水利局 | ||
| 6 | 饮用水源保护 | ①完成城关镇水源保护区污染隐患整治。 ②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 ③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 环保局 水利局 卫生局 | ||
| 7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①完成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和评估年度工作。 ②完成地下水动态监测任务。 | 环保局 水利局 | ||
| 清洁土壤行动 | 8 |
土壤污染源防治
|
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
| 环保局 经信局 安监局 | |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 | 环保局 卫生局 | ||||
| 9 | 土壤环境监测监控 | 配合市环境监测站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 农业局 环保局 | ||
| 10 | 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 制定并实施污染场地排查工作方案,完成年度排查任务。 | 环保局 国土局 经信局 | ||
| 五大行业污染整治行动 | 11 | 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整治 | 全面开展印染、化工、制革、造纸、电镀等行业的污染整治。 | 环保局 | |
| 节能减排行动 | 12 | 加强节能降耗 | ①完成年度节能任务。 ②强化行业准入和源头控制,实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工作,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③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④加大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监控和节能改造力度。 ⑤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 ⑥扎实推进散装水泥应用工作。 ⑦完成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 经信局 环保局 | |
| 13 | 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 | 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 环保局 经信局 住建局 公安局 农业局 | ||
|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绿色城镇行动
| 14 | 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 ①完成年度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任务。 ②完善开化生态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铺设,确保开化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正常运行。 ③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年度任务,完成无害化处理率年度目标。 | 住建局 环保局 | |
| 15 |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管理 | 完成平均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公园绿地新增面积年度目标(目标以省建设厅文件为准)。 | |||
| 16 |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 | 做好开化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 |||
| 17 | 声环境质量 | 加强城区声环境管理。 | 环保局 | ||
|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
| 18 | 制定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行动方案 | 制定出台相关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 农业局 环保局 | |
| 19 | 全面实施畜禽养殖区域和养殖规模“双控” | ①制定或修订区域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 ②对禁养区、限养区内不符合养殖要求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污染整治。 ③加强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 |||
| 绿色创建行动 | 20 | 推进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 | 制定2013年度实施计划,全面推进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 | 生态办 | |
| 21 | 市级生态村建设 |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百个乡镇(街道)分类争先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13]6号)要求,按照市生态办有关市级生态村建设标准,全面开展市级生态村创建。 | 生态办 | ||
| 22 | 绿色系列创建 | ①国家和省级生态乡镇复查合格率100%。 ②完成绿色系列创建任务。其中:绿色社区1家(城关镇岙滩社区)。 | 生态办 相关乡镇及社区 | ||
| 23 | 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 | 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分值与上年相比保持稳定。 | 统计局 环保局 | ||
| 24 | 推进生态文化宣传普及教育 | ①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和浙江生态日、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报道、主题宣传活动,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率达到90%以上。 ②在当地党校等干部培训基地开设生态环保讲座。 ③在中小学普及环保宣传教育。 ④培育民间环保组织,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⑤全年向《衢州生态市建设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简报》报送信息不少于12条。 | 环保局 教育局 团县委 党 校 | ||
| 四边三化行动 | 25 | “四边三化”行动推进有力 |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年度行动计划,分解落实责任,落实资金保障,合力推进“四边三化”行动。 | 生态办 财政局 | |
| 26 | 国省道公路边“三化”行动完成情况 | 完成国、省道公路边洁化、绿化、美化年度工作任务。 | 交通局 | ||
| 27 | 河道边“三化”行动完成情况 | 完成河道边洁化、绿化、美化年度工作任务。 | 水利局 | ||
| 28 | “四边三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行动完成情况 | ①完成废弃矿井治理25个; ②完成绿色矿山创建2个。 | 国土局 | ||
| 29 | “四边”绿化完成情况 | 完成四边区域绿化年度工作任务。 | 林业局 | ||
| 30 | 城区“四边三化”行动和“三改一拆”工作完成情况 | 完成城区“四边三化”和“三改一拆”年度工作任务。 | 住建局 | ||
| 31 | 景区“四边三化”行动完成情况 | 完成旅游景区洁化、绿化、美化年度工作任务。 | 旅游局 | ||
| “双清”行动 | 32 | “双清”行动完成情况 | 完成清理河道清洁乡村行动年度工作任务。 | 生态办 水利局 农 办 | |
| 循环经济行动
| 33 | 完成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年度任务
| ①按照省级有关要求推进辖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 ②按要求执行“991”行动重点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做好辖区内循环经济领域的省级以上各类试点示范项目创建工作(4分)。 | 工业园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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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 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病虫害减量控害、农村清洁能源利用、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秸秆综合利用、新增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及‘三品’产地认定任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减量控害技术。 | 农业局 环保局 | ||
| 美丽乡村行动
| 35 | 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年度任务 | ①完成“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村21个。 ②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③完成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覆盖率当年新增比例目标。 ④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长效保洁机制。 | 县农办 | |
| 36 |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 ①完成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 ②建立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维护资金、人员。 | 环保局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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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浙江行动
| 37 | 加强绿化造林和林业资源保护 | ①完成年度平原绿化扩面和森林抚育提质任务。 ②完成年度绿化造林任务。 ③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④完成公益林优质林分建设和松材线虫病防控任务。 |
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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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国省道边坡复绿任务。 | 交通局 | ||||
| 38 | 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工作 | 全面完成省级相关古田山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工作。 | 环保局 古田山管理局 | ||
| 39 | 绿色殡葬建设 | 完成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和公墓绿化率目标。 | 民政局 | ||
| 防灾减灾行动 | 40 | 病险水库加固 | 病险水库加固。 | 水利局 | |
| 41 | 城乡避灾安置场所改扩建 | 城乡避灾安置场所改扩建。 | 民政局 住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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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措施
| 42 | 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 | ①推进排污许可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制度创新,全面完成刷卡排污建设任务。 ②完成全省环保产业普查任务。 ③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与生活垃圾处置有关收费政策。 | 财政局 环保局 住建局 | |
| 43 | 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制度 | ①严格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强化建设项目空间准入。 ②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有效控制“两高一资”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③完成开化工业园区规划追踪环评并通过专家评审后实施。 | 工业园区环保局 发改局 | ||
| 44 | 加大监测技术装备投入 | 按照国家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大投入,全面启动国家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创建。 | 环保局 | ||
| 45 | 加强重大环境信访事项办理 | 重大环境信访事项办结。 | 环保局 | ||
| (附加考核共4项) |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工作要求 | 责任部门 | ||
| 1 | 辖区内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事故、较大环境违法事件、涉稳环保事件、区域限批和生态破坏等事件。 | 辖区内未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事故、较大环境违法事件、涉稳环保事件、区域限批和生态破坏等事件。 | 环保局 监察局 安监局 | ||
| 2 | 生态省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体制机制创新或成效突出。 | 深入推进生态市和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 | 生态办 | ||
| 3 | 生态乡镇创建 | 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 | 生态办 | ||
| 4 | 生态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予以酌情加分。 | 生态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 环保局 | ||
附件2:
2013年度开化县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及考核评分标准
(合格否决指标共3项)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权重 | 评分标准 | 认定部门 |
| 1 | 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因环境问题引起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 | -- | 一票否决(否合格)。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认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05〕46号有关规定;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认定依据为省、市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 | 市环保局 市监察局 市安监局 |
| 2 | 未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能耗年度下降目标。 | -- | 实行一票否决(否合格)。 | 市环保局 市经信委 |
| 3 | 未完成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年度任务。 | -- | 实行一票否决(否合格)。 | 市环保局 |
(生态市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共14大类45项,满分500分)
| 分类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权重 | 评分标准 | 认定部门 |
| 清洁空气行动——PM2.5综合防治行动 (60分) | 1 | 加强大气复合污染管理 | 20 | ①6月30日前建成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工程( 6分)。 ②7月1日正式向社会发布城市空气质量指数(6分)。 ③加强烟控区长效管理(6分)。按“四边三化”行动要求,编制“四边”烟控区方案,将“四边”区域纳入烟控区管理。县域烟控区范围内禁止烟囱冒黑烟。得分按发现的黑烟囱数量扣分,扣完为止,未编制“四边”烟控区方案的不得分。 ④建立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2分)。 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 | 市环保局 |
| 2 | 开展大气固定源污染防治 | 35 | 推进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30分)。 根据《衢州市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三年行动方案》,全面落实2013年度包括水泥等重污染源、工业锅炉、禁燃区、VOC等工业源大气污染源污染防治。具体任务和要求根据《衢州市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三年行动方案》中2013年度任务安排。视完成情况计分。 |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市住建局
| |
| 推进城市扬尘、餐饮油烟污染整治(5分) ①开展扬尘治理工作(2分)。制定绿色工地创建管理办法,得分按绿色工地数占总工地数的比例计算。 ②开展城区建成区餐饮油烟废气整治(3分)。 | |||||
| 3 | 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 5 | ①城区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2分)。出台方案并实施。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方案未出台不得分。 ②完善机动车环保管理(3分)。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体系;发放环保标志,汽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0%以上;实施油品提升,按要求供应符合国4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根据完成情况计分。 |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市商务局 | |
| 清洁水源行动(50分) | 4 | 水环境质量 | 24 | ①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10分)。按照《浙江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②县域内乡镇交界河流断面水质(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分)。结合“百千万先锋行动”,按照《衢州市乡镇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4分)。达标率为100%的得满分,达不到85%的0分,85%至100%之间的得分按公式计算:得分=2+(达标率-85%)/15%×2。 | 市环保局 |
| 5 | 流域水污染防治 | 6 | ①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0平方公里(3分)。 ②完成河道河沟治理任务(3分)。 根据省水利厅相关责任任务及考核办法,视完成情况计分。 | 市水利局 | |
| 6 | 饮用水源保护 | 15 | ①完成城关镇水源保护区污染隐患整治(6分)。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1]326号)要求,完成城关镇水源保护区交通隐患点整治工作。视完成情况计分。 ②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6分)。全面开展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根据完成情况按创建比例扣分,未编制创建方案的不得分。 ③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3分)。完成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年度任务,实现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抽检合格率目标。抽检合格率比上年下降的不得分。 |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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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5 | ①完成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和评估年度工作(3分)。视完成情况计分。 ②完成地下水动态监测任务(2分)。视完成情况计分。 |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 | |
| 清洁土壤行动(30分) | 8 | 土壤污染源防治
| 25
| 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15分)。 根据市政府下发《衢州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全面完成2013年度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及重金属总量削减目标。具体任务及考核办法根据《衢州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视完成情况计分。 | 市环保局 市经信委 市安监局 |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10分)。 实施危险废物“双达标”提速行动,年底前通过省级考核。视完成情况计分。 |
市环保局 市卫生局 | ||||
| 9 | 土壤环境监测监控 | 2 | 配合市环境监测站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2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 | 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 |
| 10 | 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 3 | 制定并实施污染场地排查工作方案,完成年度排查任务(3分)。视完成情况计分。 | 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经信委 | |
| 五大行业污染整治行动 (30分) | 11 | 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整治 | 30 | 全面开展印染、化工、制革、造纸、电镀等行业的污染整治(30分)。 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染、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衢政办发[2013]17号),全面落实2013年度整治提升任务。具体任务和考核办法根据(衢政办发[2013]17号),视完成情况计分。 | 市环保局 |
| 节能减排行动(50分) | 12 | 加强节能降耗 | 20 | ①完成年度节能任务。 ②强化行业准入和源头控制,实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工作,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分)。 ③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④加大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监控和节能改造力度。 ⑤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 ⑥扎实推进散装水泥应用工作。 ⑦完成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其中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部分根据完成比例计分,工作不到位受到节能预警、约谈、问题通报的酌情扣分。 | 市经信委 市环保局 |
| 13 | 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
| 30 | 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30分)。 具体任务及考核办法根据市政府下发《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视完成情况计分。工作不到位受到减排预警、约谈、问题通报和限批的酌情扣分,其中,减排工作中受到红色预警的扣3分,橙色预警的扣2分,黄色预警的扣1分。 | 市环保局 市经信委 市住建局 市公安局 市农业局 | |
|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绿色城镇行动 (40分) | 14 | 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 20 | ①完成年度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任务(5分),未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年度建设任务酌情扣分; ②完善开化生态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铺设,确保开化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正常运行(10分)。视完成情况计分。 ③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年度任务,完成无害化处理率年度目标(5分)。视完成情况计分。 | 市住建局 市环保局 |
| 15 |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管理 | 5 | 完成平均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公园绿地新增面积年度目标(目标以省建设厅文件为准)(各 分),未达到目标的,均按每少1个百分点(平方米)扣0。5分计,扣完为止。 | ||
| 16 |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 | 10 | 做好开化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达标排放(分)。达标率100%得满分,达不到50%得0分,50%至100%之间的得分按公式计算:得分= 10×(达标率-50%)/ 50% 。达标率评价指标包括规定监测的全部指标,若有任意项未开展监测,则当次监测按不达标计。 | ||
| 17 | 声环境质量 | 5 | 加强城区声环境管理(分)。低于55分贝得满分,高于60分贝得0分,介于55-60分贝之间按比例得分。 | 市环保局 | |
|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 (30分) | 18 | 制定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行动方案 | 10 | 制定出台相关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10分)。未制定工作方案的不得分。 | 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
| 19 | 全面实施畜禽养殖区域和养殖规模“双控” | 20 | ①制定或修订区域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10分)。未制定划分方案的不得分。 ②对禁养区、限养区内不符合养殖要求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污染整治(5分)。视完成情况计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禁养区内未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不得分。 ③加强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5分)。制定出台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并实施。视完成情况计分。未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的不得分。相关检查或被举报有病死生猪乱抛乱弃现象的,发现或被举报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 ||
| 绿色创建行动(50分) | 20 | 推进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 | 10 | 制定2013年度实施计划,全面推进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视完成情况计分。 | 市生态办 |
| 21 | 市级生态村建设 | 15 |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百个乡镇(街道)分类争先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13]6号)要求,按照市生态办有关市级生态村建设标准,全面开展市级生态村创建(分)。按照建设村完成比率计分,不足30%不计分。 | 市生态办 | |
| 22 | 绿色系列创建 | 10 | ①国家和省级生态乡镇复查合格率100%(2)。根据完成情况计分。复查中每出现一个存在突出问题未限期整改到位的乡镇扣1分,扣完为止。 ②完成绿色系列创建任务(8分)。其中:绿色社区1家(城关镇坳滩社区)。 视完成情况计分。各项每少1个(家、户)扣0.5分,各项任务最多扣2分。 | 市环保局 市旅游局 市妇联 市教育局 市经信委 | |
| 23 | 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 | 5 | 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分值与上年相比保持稳定的得基本分5分(浮动在3%以内视为稳定),比上年下降3%以上不得分。 | 市统计局 市环保局 | |
| 24 | 推进生态文化宣传普及教育 | 10 | ①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和浙江生态日、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报道、主题宣传活动,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率达到90%以上。(1分); ②在当地党校等干部培训基地开设生态环保讲座(1分); ③在中小学普及环保宣传教育(1分); ④培育民间环保组织,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1分), ⑤全年向《衢州生态市建设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简报》报送信息不少于12条(篇)(6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计分,其中向《简报》报送信息每少1条(篇)扣0.5分,扣完为止。 |
市环保局 市教育局 团 市 委 | |
| 四边三化行动(40分) | 25 | “四边三化”行动推进有力 | 4 |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年度行动计划,分解落实责任,落实资金保障,合力推进“四边三化”行动。根据实际情况给分。 | 市生态办 |
| 26 | 国省道公路边“三化”行动完成情况 | 6 | 完成国、省道公路边洁化、绿化、美化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完成情况计分。 | 市交通局 | |
| 27 | 河道边“三化”行动完成情况 | 6 | 完成河道边洁化、绿化、美化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完成情况计分。 | 市水利局 | |
| 28 | “四边三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行动完成情况 | 6 | ①完成废弃矿井治理25个; ②完成绿色矿山创建2个。 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 | 市国土局 | |
| 29 | “四边”绿化完成情况 | 6 | 完成四边区域绿化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完成情况计分。 | 市林业局 | |
| 30 | 城区“四边三化”行动和“三改一拆”工作完成情况 | 6 | 完成城区“四边三化”和“三改一拆”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完成情况计分。 | 市住建局 | |
| 31 | 景区“四边三化”行动完成情况 | 6 | 完成旅游景区洁化、绿化、美化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完成情况计分。 | 市旅游局 | |
| “双清”行动(20分) | 32 | “双清”行动完成情况 | 20 | 完成清理河道清洁乡村行动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完成情况计分。 | 市生态办 |
| 循环经济行动 (15分) | 33 | 完成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年度任务
| 8 | ①按照省级有关要求推进辖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4分)。视完成情况计分。 ②按要求执行“991”行动重点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做好辖区内循环经济领域的省级以上各类试点示范项目创建工作(4分)。视完成情况计分,项目及试点示范被各级审计、发改、稽查部门书面点名批评的酌情扣分。 |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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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 7 | 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病虫害减量控害、农村清洁能源利用、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秸秆综合利用、新增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及‘三品’产地认定任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减量控害技术。 视完成情况计分。每项任务每少1个百分点(个)扣0.5分,各项任务最多扣 分。 | 市农业局 市环保局 | |
| 美丽乡村行动 (20分) | 35 | 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年度任务 | 10 | ①完成“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村21个(3分)。完成当年任务得满分,未完成或未通过验收1个村扣1分,扣完为止。 ②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完成年度工作任务(3分)。视完成情况计分。 ③完成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覆盖率当年新增比例目标(2分)。视完成情况计分。 ④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长效保洁机制(2分)。视完成情况计分。 | 市 农 办 |
| 36 |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 10 | ①完成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6分); ②建立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维护资金、人员(4分)。 根据完成情况计分。 |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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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浙江行动 (15分) | 37 | 加强绿化造林和林业资源保护 | 6 | ①完成年度平原绿化扩面和森林抚育提质任务(2分),未完成年度任务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计,扣完为止。 ②完成年度绿化造林任务(2分)。 ③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1分)。 ④完成公益林优质林分建设和松材线虫病防控任务(1分)。根据实际完成任务情况和省抽查结果进行认定。 |
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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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完成国省道边坡复绿任务(3分),根据自验和省、市级复验报告进行认定。 | 市交通 运输局 | |||
| 38 | 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工作 | 3 | 全面完成省级相关古田山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工作(3分)。根据省考核结果计分。 | 市环保局 市林业局 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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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 绿色殡葬建设 | 3 | 完成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和公墓绿化率目标(3分),未达到的按比例扣分。 | 市民政局 | |
| 防灾减灾行动(10分) | 40 | 病险水库加固 | 5 | 根据完成情况计分。 | 市水利局 |
| 41 | 城乡避灾安置场所改扩建 | 5 | 根据完成情况计分。 | 市民政局 市住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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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措施(共40分)
| 42 | 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 | 10 | ①推进排污许可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制度创新,全面完成刷卡排污建设任务。(4分); ②完成全省环保产业普查任务(4分); ③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与生活垃圾处置有关收费政策(2分)。根据实施情况计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市财政局 市环保局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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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 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制度 | 10 | ①严格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强化建设项目空间准入(3分); ②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有效控制“两高一资”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3分); ③完成开化工业园区规划追踪环评并通过专家评审后实施(4分)。未启动不得分,未通过评审酌情扣分。 |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 | |
| 44 | 加大监测技术装备投入 | 10 | 按照国家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大投入,全面启动国家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创建(10分)。视完成情况计分。 | 市环保局 | |
| 45 | 加强重大环境信访事项办理 | 10 | 重大环境信访事项全部办结的,得10分,发生1件重大环境信访未办结的扣1分,扣完为止;因工作不到位导致10人以上集体上访的,酌情扣分。 | 市环保局 |
(附加考核共4项)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权重 | 评分标准 | 认定部门 |
| 1 | 辖区内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事故、较大环境违法事件、涉稳环保事件、区域限批和生态破坏等事件。 | -- | 酌情扣分(限10分)。 | 市环保局 市监察局 市安监局 |
| 2 | 生态省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体制机制创新或成效突出。 | -- | 深入推进生态市和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计分。 | 市生态办 |
| 3 | 生态乡镇创建 | -- | 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生态乡镇建设当年新增国家级生态乡镇一个加2分,新增省级生态乡镇一家加1分,以相关公示名单为依据。 | 市生态办 |
| 4 | 生态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予以酌情加分。 | -- | 环保系统每增加4名事业编制或2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编制,得0.5分;经当地编委批准,当年新增一个乡镇、街道环保派出机构得0.5分;县级环保局新增设内设机构单独挂牌每项(个)加1分,增挂牌子每项(个)加0.5分。上述分值可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5分。 | 市环保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