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政府(含园区办)、工业园区、县级预算单位:
我县从2009年实施公务卡改革试点以来,逐步推行公务支出使用个人公务卡结算制度,2012年8月又制定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公务支出结算由大量现金结算逐步向直接转账、个人公务卡刷卡结算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转变。但受历史消费观念、刷卡条件等因素影响,推行个人公务卡结算制度速度缓慢,使公务支出管理存在隐患。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加快推进个人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个人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个人公务卡强制结算单位
所有实行个人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县级预算单位个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园区办事处)、工业园区、县级预算单位。
二、个人公务卡强制结算内容
《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所有项目都必须使用个人公务卡结算(详见附件1)。
三、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个人公务卡结算
1.按规定支付给非本单位个人的支出,金额较大的需采取转账方式结算。
2.签证费、快递费、过路过桥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3.已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采购确认书认定支付方式为直接支付的支出。
4.已办理托收手续的水电费、邮电费、手续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个人公务卡结算的,应写出《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详见附件2)报单位财务部门,单位财务部门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通过后一并报送到县国库支付中心(含具有承担县国库支付中心审核职能的会计核算分中心)审核;乡镇财政报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科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报销。
四、其他事项
1.加强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加强个人公务卡管理政策的宣传,使单位财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个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单位内部形成自觉、主动用卡的良好氛围。用卡前持卡人必须先到发卡银行或拨打网上自助电话激活个人公务卡。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做好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个人公务卡报销业务指导。
2.报销资料齐全。个人公务卡报销时资料必须齐全,资料包括支出合法票据、票据审批单(票据和审批单可以合一,由单位自行制定)、POS机刷卡小票(报销时以复印件),审批单上必须同时具备报销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才能报销。
3.严格审核把关。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含具有承担县国库支付中心审核职能的会计核算分中心)、乡镇财政管理科要按《个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严格审核、把关,从2014年1月1日起,对不符合要求的支出一律退回单位,不予支付。
4.保留缓冲期。2013年11-12月为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缓冲期,在缓冲期内,各单位应尽可能使用公务卡结算,同时抓紧做好全面执行公务卡刷卡准备工作,如新增人员办理公务卡、激活公务卡,抓紧处理历史票据报销手续等(2014年将会不再受理历史发票报销,具体时间另行确定通知)。
附件:1. 开化县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表
2.开化县预算单位公务支出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
我县从2009年实施公务卡改革试点以来,逐步推行公务支出使用个人公务卡结算制度,2012年8月又制定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公务支出结算由大量现金结算逐步向直接转账、个人公务卡刷卡结算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转变。但受历史消费观念、刷卡条件等因素影响,推行个人公务卡结算制度速度缓慢,使公务支出管理存在隐患。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加快推进个人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个人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个人公务卡强制结算单位
所有实行个人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县级预算单位个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园区办事处)、工业园区、县级预算单位。
二、个人公务卡强制结算内容
《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所有项目都必须使用个人公务卡结算(详见附件1)。
三、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个人公务卡结算
1.按规定支付给非本单位个人的支出,金额较大的需采取转账方式结算。
2.签证费、快递费、过路过桥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3.已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采购确认书认定支付方式为直接支付的支出。
4.已办理托收手续的水电费、邮电费、手续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个人公务卡结算的,应写出《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详见附件2)报单位财务部门,单位财务部门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通过后一并报送到县国库支付中心(含具有承担县国库支付中心审核职能的会计核算分中心)审核;乡镇财政报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科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报销。
四、其他事项
1.加强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加强个人公务卡管理政策的宣传,使单位财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个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单位内部形成自觉、主动用卡的良好氛围。用卡前持卡人必须先到发卡银行或拨打网上自助电话激活个人公务卡。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做好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个人公务卡报销业务指导。
2.报销资料齐全。个人公务卡报销时资料必须齐全,资料包括支出合法票据、票据审批单(票据和审批单可以合一,由单位自行制定)、POS机刷卡小票(报销时以复印件),审批单上必须同时具备报销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才能报销。
3.严格审核把关。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含具有承担县国库支付中心审核职能的会计核算分中心)、乡镇财政管理科要按《个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严格审核、把关,从2014年1月1日起,对不符合要求的支出一律退回单位,不予支付。
4.保留缓冲期。2013年11-12月为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缓冲期,在缓冲期内,各单位应尽可能使用公务卡结算,同时抓紧做好全面执行公务卡刷卡准备工作,如新增人员办理公务卡、激活公务卡,抓紧处理历史票据报销手续等(2014年将会不再受理历史发票报销,具体时间另行确定通知)。
附件:1. 开化县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表
2.开化县预算单位公务支出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