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县食安办文件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从 8 月开始,至 9月底结束。分三个
阶段进行。
(一)排查阶段(8月5日~8月20日)。各有关部门、站所
根据职责分工,对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进
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责任网格作用,广泛动员网格管理员对网格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走访、摸排。
(二)整治阶段(8月21日~9月20日)。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严格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做到排查出的隐患100%完成整治。整治工作的开展须兼顾效率与效果,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边排查边整改,能够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要给出整改意见与计划,限期整改到位并组织回头看;对于整改难度大、需多部门联合执法或者监管职能不明确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总后报镇食安办,由镇食安办报县食安办并协调制定出解决方案。
(三)总结阶段(9月21日~9月30日)。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项需要不断总结、巩固与提升的常态化工作。各部门、站所要做好本次排查整治活动工作台账的收集整理,认真总结整治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排查整治效果,不断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二、责任分工
各监管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镇农办负责对种植养殖环节食用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加强对农产品批发(贸易)市场初级农产品的检测,责任人:王志林、丁士贵。
镇质监站负责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责任人:汪民生。
镇工商所负责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农产品批发(贸易)市场、食品销售网络平台、婴幼儿食品等;按职责配合做好食品摊贩规范点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人:张崇古。
镇食安办负责对餐饮环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按职责配合做好食品摊贩规范点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人:方桂萍。
镇畜牧兽医所负责对生猪屠宰加工环节肉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责任人:丁士贵、钱小华。
镇水利站负责对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责任人:胡新洪。
镇林业站负责对陆生野生动物、可食类林产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责任人:程红田、姜晓娟。
镇城管中队负责对食品摊贩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
治,责任人:叶卫兵。
各村(居)委会、工业园区负责组织辖区内食品安全隐
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