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2013〕58号
关于下达2013年林木采伐计划的通知
各村委会、林业专业合作社:
根据开政发〔2013〕62号文件精神,为实现森林资源“双增”目标,推进我县“两区”建设,按照“稳步推进,逐年削减”的方针,并严格控制限伐区林木采伐,维护通道两侧的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经政府研究并同意下达2013年林木采伐计划。现就有关五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实施。
今年是贯彻省“十二五”期间森林限额采伐工作的次年,也是开化县限伐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实施的第一年,此次下达林木采伐计划,是本年度最大采伐限额。个采伐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得突破林业经营示范户,按林业局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实施。为了切实加强我镇林木采伐管理,镇政府成立了林木采伐及限伐区采伐领导小组(祥见附件),同时各采伐单位严格按照《森林法》及有关文件执行。
二、林木采伐计划分配原则
根据县政府下达我镇的采伐限额,按照“稳步推进,逐年递增”的原则,结合各村森林资源,林木生长,林政管理等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其一,农民建房计划予以保证,尤其是平川,下庄等高速拆迁户要确保到位。其二,为了还贷工作顺利进行,采伐计划适当地倾斜。其三,依法保护,严禁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商业采伐(除专项抚育计划外)。其四,严格控制限伐区林木采伐。限伐区林木除项目建设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皆伐。为此各村要根据采伐单位(农户)的申请及时做好计划安排,力求采伐计划安排公平合理,公正无私,公开有序。
三、认真执行采造挂钩经营
要求各村(农户)及时做好更新造林,更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严防新增荒山,为使森林资源得到保护,对上年度的林改混乱,措施不到位的村,酌情减少采伐计划或不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对造林重点村,造林大户采伐计划适当倾斜,从而使全镇森林资源得到永续利用。
四、强化宣传,加强监督
我镇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发展自主经营意识的提高,在市场经济主导下,资源林政管理难度加大,尤其是限伐区林木采伐管理涉及农户多,压力大,为了巩固杨林镇的生态资源,切实加强资源林政管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更加明确了驻村干部的监管职责,而且村主要干部为责任人。同时做好林业政策的宣传,高度重视林业资源的保护。坚持一手抓造林,一手抓管理,推进科学经营,不断提高林分质量,始终坚持“七个不准”的林木采伐制度,严禁突破县里划定的限伐区采伐,严禁打击非法收购,盗伐,滥伐行为,从而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
五、规范毛竹采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