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村政〔2013〕49号
村头镇人民政府
村头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按照《浙江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浙消安委〔2013〕8号)、《衢州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衢消安委〔2013〕18号)和《开化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开消安委〔2013〕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夯实火灾防控工作基础,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全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和省“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火灾防控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和督查。
组 长:曾建福(镇长)
副组长:段修喜(常务副镇长)
叶卫平(副镇长)
郑国胜(副镇长)
郑瑞良(人武部部长)
成 员:詹小威 汪胜杰 郑 法 张献华 汪军龙
许剑平 余进才 余荣军 丰志明 余林刚
王土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消防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叶卫平兼任,具体负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联系电话:665876)。
三、检查范围、任务及分工
(一)检查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以及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
3、“三合一”建筑。在生产、储存、销售经营可燃物品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单位;
4、辖区社会单位“六小”场所。小门面、小工厂、小旅社、小饭店、小酒吧、小作坊和村(居)民区。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特别是单位用火用电用气等规章制度、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落实,按章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要求准确划定,辖区单位是否纳入监管视线,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监督管理责任、权限、分工是否明确到位,有无失控漏管;
3、人员密集场所单位消防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事故广播系统是否完整好用;
4、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防排烟设施、防火卷帘、防火门是否正常运行,建筑灭火器材是否按要求设置;
5、各单位消防教育宣传培训是否到位。单位员工、居民、村民是否了解掌握火警报案、火场逃生自救、火灾初期扑救、应急救援等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6、各单位的消防应急灭火救援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演练。
(三)任务分工
1、镇安监站:负责对化学危险品行业、液化气供应点、企事业单位等进行检查;
2、派出所:负责对辖区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3、镇食安办:负责对商店、市场、饭店等进行检查;
4、镇文化站: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网吧等进行检查;
5、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对医院、村卫生服务中心及社会医疗单位、药品零售网点等进行检查;
6、镇中心学校:负责对镇属中、小学、幼儿园等进行检查;
7、镇民政办:负责敬老院、宗教场所等进行检查;
8、镇规划办: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出租房等进行检查;
9、驻村干部:负责对本辖区村居院落、祠堂等进行检查;
10、镇消防工作站:协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村、各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从2013年12月6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研判部署阶段(2013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各村、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评验收,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一次分析研判,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本地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12月11日至2014年3月15日)。结合全国和全省“两会”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消防安全保卫,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党政机关以及供电、供水、供气、交通、物资仓库和通信枢纽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和场所。对节日期间重大活动场所实施消防安全“定岗、定人、定责”制,全过程进行监控。各村、各部门领导要带队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