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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办事处:
根据依法行政综合试点工作要求,现将《浙江开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党政“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见PDF文档):浙江开化工业园区管委会“一把手”
浙江开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8月20日印发
附件:
浙江开化工业园区管委会“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对党政“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根据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实行党政“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旨在建立“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制衡机制。在防止权力过于集中的同时,能最大限度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确保决策科学,分工合理,使领导班子的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二、实施意见
建立党政“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后,实行党政“一把手”从宏观管理负总责,授权副职领导具体分管,副职领导向党政“一把手”负责,党政“一把手”对副职领导行使权力实施监督的工作机制。
1.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组织人事工作由分管副职领导具体负责,干部人事任免、调动、奖惩及重要岗位人员变动等,要经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