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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齐溪镇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齐溪镇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齐溪镇委员会
齐溪镇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0日
齐溪镇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平安齐溪”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动员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平安齐溪”建设,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稳定,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和谐,为国家东部公园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村妇代会作用,以消除家庭暴力、减少家庭犯罪为重点,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为打造国家东部公园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切实实现“五个五”。一是增强“五个意识”,即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二是营造“五个环境”,即营造安定的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社区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三是做到“五防”,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伤害、防隐患;四是实现“五无”,即无暴力、无涉毒、无赌博、无犯罪、无邪教;五是达到“五个更加”,使家庭成员更加充满活力,家庭关系更加和睦美满,邻里之间更加文明融洽,文化活动更加丰富,社会环境更加和谐。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开展,力争到2014年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参与率达到100%,“平安家庭”创建率达到90%以上。全镇评选“平安家庭”示范户10户。
四、创建标准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歧视妇女,不虐待儿童,不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规范,做文明公民;
(三)家庭成员和睦相处,实现“家庭零暴力”,妥善处理邻里、亲朋之间的关系,善待他人,友好相处;
(四)熟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各类防范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确保自身及公共安全;
(五)移风易俗,婚丧喜事不大操大办,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和迷信,崇尚文明,遵守法规和公德,远离“黄赌毒”;
(六)自觉赡养老人,孝敬长辈,尊重老人生活意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强化对子女的道德教育,照顾好家庭中的老弱病残成员,特别是关爱曾失足的成员,感化使之重新做人,减少不安定因素;
(七)学科学、用科学,坚持勤劳致富,守法经营,信守合同,照章纳税,奉献社会;
(八)关心公益事业,互帮互助,见义勇为,维护公共安全;
(九)依照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无理缠访,遇法律疑难,通过法律咨询和法律渠道,依法处理,不铤而走险,鲁莽从事;
(十)家庭成员积极参与饮水干净、社区干净、庭院干净、居宅干净的“四净”生态活动和爱国卫生活动,加强体育锻炼,预防传染性疾病,增强健康保健知识。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月-2014年2月)
各村要创新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创建活动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家庭”的重要意义及标准,大力推介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使参与创建平安家庭成为千家万户的自觉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3月-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