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民字〔2014〕4号
关于印发养老服务机构今冬明春
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园区)民政办:
现将《开化县养老服务机构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附件:开化县养老服务机构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2014年1月22日
开化县养老服务机构今冬明春
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入冬以来全国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衢州市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消安委〔2014〕1号)、《衢州市养老服务机构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衢市民〔2014〕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工作特点,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冬春季火灾等安全隐患特点,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火灾隐患,确保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不发生安全事故。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为广大服务对象创造一个平安、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战役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排查整治范围
排查整治范围为全县敬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网点。重点整治由于消防不达标已开办运行而未能依法办理审批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
四、排查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