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政﹝2014﹞6号
池淮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池淮镇预防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了保障我镇社会的平安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降低各种自然灾害、各种事故的损失,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镇政府制定了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请遵照执行。
附:1、池淮镇工矿企业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此页无正文)
2014年1月17日
主题词: 应急 预案
抄 送: 县安监局
池淮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4年1月17日印发
附件1:
池淮镇工矿企业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加强突发事故处理的综合组织指挥,提高紧急救援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序、准确、合理处理各类重特大事故,以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安委办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本着“预防为主,积极抢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池淮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池淮镇境内各企业,矿山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本预案涉及的主要行业有:
1、各企业及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建筑企业质量安全事故。
3、民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4、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本预案适用于人为过失造成的责任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一般不适用破坏性事故。
(四)本预案所指的重大事故是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9人以下(含9人)的事故。
本预案所指的特大事故,是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故以上生产单位事故。
二、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 长:李德兴
副组长:方永昌 周维红
成 员:徐文功 方向明 汪 洋 陈 忠 周兴林
徐玉书 徐俊伟 程义华 余小康 毛 斌
余贤新 姚志为 杨金花
主要职责:
1、 每月至少一次听取镇安委办关于全镇各生产领域安全情况的汇报,分析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2、镇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两次、分管领导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带队检查安全工作。
3、一旦接到事故通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组织救援工作。
三、事故报告制度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2、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池淮镇人民政府和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联系电话:6086102)。
3、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报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安监局(联系电话6014755)。
4、发生死亡,重特大事故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和果断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5、事故伤亡人员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按原上报途径逐级补报。
6、重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和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
四、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