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文件
开森消指〔2014〕3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关于印发《2014年开化县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开化县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4年开化县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
2.2014年开化县森林消防宣传活动统计表
开化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
2014年3月3日
附件1:
2014年开化县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巩固和提升“平安林区”建设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东部公园建设要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东部公园的战略目标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开展多渠道、全方位、广覆盖的森林消防宣传工作,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方针,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宣传主题
关注森林消防,推进国家东部公园建设。
三、宣传重点
(一)森林消防法律法规、政策;
(二)森林消防科普与安全常识;
(三)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
四、宣传方式
(一)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森林防火条列》、《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开化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开化县森林消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及各地自行制定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等各类媒体以及大型广场活动开展宣传,通过设置宣传栏(警示牌)、印发宣传单(册)、张贴宣传标语、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及个人应尽的义务与责任,不断提高我县依法行政、依法治火工作水平。
(二)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月和“3.19”宣传日活动。每年的3月份为我省的森林消防宣传月,3月19日为我省的森林消防宣传日,在这期间各地要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月活动。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刊有字、乡村有标语、路口有牌碑,通过广场活动、座谈会、专题讲座、演讲比赛、文艺演出、横幅标语、送电影下乡等各种形式的森林消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紧急避险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