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金政〔2014〕10号
关于开展创建“美丽庭院”活动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建设国家东部公园,深入推进乡村“八个一”建设,共建生态家园。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创建“美丽庭院”活动。
一、开展范围
全乡范围内的所有开展庭院美化的农户。
二、评选标准
1、六无:坚持及时清扫擦洗,庭院内持久无垃圾、无污水,室内家具、墙壁无灰尘;室内外物品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乱挂;遵守建房规定,无乱搭乱建;实行家禽圈养,无粪便。
2、三改:改厕:新建房必须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使用室内卫生间;旧厕改造必须入室入院,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化粪池,处理后的粪液、粪渣要符合卫生要求,无露天厕所;厕所内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无积水、无臭味、无蝇蛆。改圈:猪圈干净整齐,干燥通风,有标准污水处理池,无明显臭味。改厨:厨房内炉灶、橱柜、水池等布局合理,室内灶台台面贴磁砖,地面硬化,厨房干净整洁,无杂物,无乱堆乱放。建有沼气。
3、三化:绿化:房前屋后有布局合理的果树或观赏树。彩化:房前屋后、阳台、露台四季有鲜花。美化:庭院设计生态美观,富有地方文化特色;建筑外墙、建筑造型、色彩材质、规格、高度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基本达到“六无”“三改”“三化”标准的(得分80分以上)确定为“美丽庭院”,并从中评选10户“最美庭院”。
三、评选程序
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
2、创建阶段(
3、评选阶段(
4、表彰阶段(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乡“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由乡共建生态家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组由王沁任组长,丁丽琴、方跃宗、徐建春、詹梦洲、叶颖等成员组成。共青团、妇联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动员组织农民群众创建“美丽庭院”。各村要及时研究制定“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2、强化宣传发动。要通过召动员会、培训会,张帖宣传标语,利用农民信箱、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生态文化意识,自觉提高环保践行能力,积极投入“美丽庭院”创建。
3、强化重点先行。各村要根据实际,坚持沿村主干道、沿河农户先行,村“两委”干部、党员带头,合理安排“美丽庭院”创建时序,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形成富有特色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模式。
4、强化日常检查。各村要建立一支“美丽庭院”创建检查评分队伍,逐户上门指导检查庭院创建工作。由乡统一设计检查评分表,实行一户一档,每半月检查评分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