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安全生产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强化我镇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安委[2013]2号)文件和市、县相关部门对于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要求,请各企业严格遵守培训制度,统一参加培训,培训时间等通知。对不参加培训的企业,镇里将上报县安委会,由县安监局查处,对不参加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单位,给予罚款并采取停产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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