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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双
马化工有限公司“4?16” 粉尘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经信局、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粉尘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浙安监管危化〔2014〕75号)转发给你们,请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切实做好粉尘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和动火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
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
公司“4?16”粉尘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管〔2014〕 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双马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现有员工246人,主要从事硬脂酸、甘油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具有年产硬脂酸10万吨、甘油1万吨的生产能力。该公司以进口棕榈油为原料,通过催化加氢、高压水解、脂肪酸蒸馏、甘油精制、造粒切片等工艺流程,生产硬脂酸和甘油。发生爆炸燃烧的造粒车间为双层钢构厂房,局部多层塔架,有4座直径4.5-7.0米、高约27米的造粒塔,安装于5米钢构平台上;造粒塔将熔融状态下的硬脂酸由顶端喷入,通过与来自塔底部的气流逆流接触冷却,形成硬脂酸颗粒。
据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双马公司在未停车清空物料的情况下,为造粒塔焊接加装气体振荡器及补焊雾化水管支撑架,违章动火,引起硬脂酸粉尘爆炸,继而引发火灾,导致造粒塔下的钢构支架强度失效,造粒塔架倒塌。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受伤人员,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强化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组织专家尽快查明事故原因,通报事故情况,防范类似事故发生。为深刻吸取教训,严防各类粉尘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粉尘场所的安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