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下发杨林镇“加强执纪监督助推五水共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推进“五水共治”共建生态家园的决策部署,加强纪律保障,确保“五水共治”共建生态家园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实施,根据市、县纪委《关于开展“加强执纪监督助推五水共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推进“五水共治”的各项决策部署,抓住“五水共治”项目建设、项目管理,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人员廉政等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保障“五水共治”工程质量、项目资金安全运行,提高工作绩效、促进干部廉洁。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管理方面。主要检查项目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履行本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是否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管理;是否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并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是否严把工程质量关,是否消除安全隐患。
(二)资金管理方面。主要检查资金管理等部门资金分配是否合规、拨付是否及时到位、监管是否及时跟进。检查涉及政府统一采购的事项是否按规定执行。检查地方和项目业主单位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公开,有无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等情况。
(三)人员管理方面。主要检查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五水共治”共建生态家园过程中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监督检查的主要措施
(一)组织日常监管。镇纪委要建立监督检查台帐,加强对各村“五水共治”项目的日常监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要充分发挥项目所在地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生态指导员的作用。要深入农村、深入项目,逐点检查、逐项整改、逐一验收,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做到每月一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