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金[2014]27号)文件精神,经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银监办联审,开化县通济贷款有限公司符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申报条件,并于2014年7月份予以推荐上报。现已通过省财政厅的审定,并下达我县“2013年度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 219.6万元(浙财金[2014]62号),现根据省财政厅审核情况,拟下达开化县通济贷款有限公司“2013年度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 219.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可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县财政局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个人要求署名,单位要求盖章。
公示期:2014年12月19日—2014年12月25日
联系人:县财政局 郑国平 6190252
开化县财政局
2014年12月19日
公示期:2014年12月19日—2014年12月25日
联系人:县财政局 郑国平 6190252
开化县财政局
2014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