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2014〕59号
关于切实做好冬至、元旦和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有关单位:
随着一年一度的冬至、元旦和春节的即将到来,民间扫墓祭祀活动的日趋频繁,加上近期持续出现森林防火高火险天气,极大增加了森林火灾的隐患,我乡的森林消防工作已进入重点期,为了切实做好冬至、元旦和春节期间我乡的森林消防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扑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有关森林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开化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冬至、元旦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开森消指〔2014〕11号)要求,结合我乡的实际,现就做好冬至、元旦和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森林消防责任制
当前我乡已进入了森林消防的重点期,各村、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当前森林消防形势的严峻性,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做好森林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森林消防常抓不懈的思想,切实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认真落实森林消防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全面落实联系片长、驻村干部、村书记、主任、护林员等责任主体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森林消防工作责任书的内容、村与户防火承诺书的各项要求,把责任落实到村组、山头和具体责任人,要深入到村、组、农户共同研究“村情、林情、火情”,分析火灾因子、预测火灾特点,排查整改薄弱环节、火灾隐患,指导落实防火、扑火各项措施,积极打造“平安林区”建设,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告知书、电喇叭、黑板报、标语等各种形式,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大力倡导献花、压纸等文明方式祭祖,改变上坟烧纸、烧“灵屋”、燃放爆竹、烟花等陈规陋习,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各驻村干部、各村党员、干部要进村到组入户与农户进行面对面地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外出务工返乡度假人员的宣传。大力宣传森林消防有关法律、法规、森林火灾扑救知识、火灾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森林火灾安全扑救技能,构建森林消防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