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日前,从科技部火炬中心获悉,我县的浙江创亿光电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开化建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被认定为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硅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中的有关规定,这些企业均可享受所得税10个百分点的减免。除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外,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也可实行加计扣除。至此,我县共有高新技术企业12家,主要涉及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