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安委明电〔2014〕5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行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水安〔2014〕267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利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水建[2014]37号)及李强省长等省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现就我县水利行业开展“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利用3至4个月时间,集中打击、整治当前水利行业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水利安全生产秩序,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范围
根据水利厅要求,我县水利行业“六打六治”范围为水利勘测设计、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文监测、防火防爆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
(一)打击水利勘测设计违规行为,整治超资质范围勘测设计、图纸造假、图实不符,擅自变更设计等问题;
(二)打击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不具备资质资格条件、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和违章作业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工程运行管理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三)打击农村水电未经验收擅自投产发电和不执行“两票三制”行为,整治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安全巡查和隐患治理不落实等问题;
(四)打击非法违规河道采砂行为,整治无有效河道采砂许可证和危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影响河道行洪等问题;
(五)打击水文测报作业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整治水上作业不按规定配备和使用消防、救生设备器材等问题;
(六)打击违反防火防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和易燃易爆场所、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管理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及作业规程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开始,12月结束,共分三个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9月上旬前)。各单位结合自身的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本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动员部署。组织水利行业企事业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行为的立即整改,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