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池政﹝2015﹞40号
池淮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池淮镇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委会:
《池淮镇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池淮镇2015年
度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池淮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0日
池淮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印发
池淮镇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开化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结合池淮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编制本方案。
一、池淮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
池淮镇截止2014年底全镇共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18处,主要分布在11个行政村。对11个村的地质灾害点镇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镇、村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制定了防治和应急预案,并对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群众的防灾意识普遍增强。
二、全镇地质灾害的主要特点:
(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
主要集中在4月上旬到9月底的主汛期内。
(二)地质灾害的类型
以滑坡为主,其次为崩塌。
(三)地质灾害发生的范围
主要集中在遭受的特大暴雨的村,并与人为的活动关系密切,如建设工程、劈山建房和采矿,因此劈山建房的(位置)要十分注意防止滑坡的发生,建设工程和采矿要防止崩塌发生。
(四)地质灾害发生的村
根据野外调查,主要分布在塘林村、爱国村、油川村、油溪村、中畈村、余田畈、白渡村、星阳村、石门村、横龙村、篁岸村。
三、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及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宣传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坚持不懈抓好地质灾害防治。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都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村主任为组长,两委人员为成员,并充分发挥其作用,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加强动态监测,开展险情巡查,做好预警预报。
在汛期来临之际,各村要组织人员对本村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对各点的现场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防范意见和可行的防治措施。
镇政府在汛期前组织力量对全镇11个监测点进行巡回检查,同时对各村执行镇防治方案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坚持汛期值班制度,灾情整报制度。
镇、村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坚持值班制度,同时镇政府建立快速小分队,一旦出现灾情,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立即将灾情速报县政府和上级部门。
(四)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
对全镇已存在的地质灾害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并送达到所在的村,涉及农户和居民的点送交到每一户(人)。
池淮镇2015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
应 急 预 案
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措施,对于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别是减少人员伤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一、成立险情应急指挥部
组 长:徐向荣
副组长: 周兴林 毛 斌 叶增产
成 员:程德平 童 佳 葛 平 余 斌
王国忠 孙军平 曹廷丽
其主要职责是:
1.每月至少两次检查和观察缝及地质险情变化情况,特别是在暴雨时,要随时掌握情况,并详细做好记录,及时将险情反馈到镇地质灾害领导小组。
2.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发出信号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并马上向镇地质灾害值班组长汇报。
3.在汛期,特别是在连续暴雨情况下,镇政府将组织人员上门做好有险情隐患的农户撤离原住宅的思想工作,防患于未然。
4.做好险情变化的标记。
二、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镇人民政府年初拟定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预案中标明主要灾害点的分布,阐明了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治期,制定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
三、“防灾宣传册”的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镇人民政府根据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策群防工作落实到村、社以及受灾害隐患影响的村民,已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了村民手中。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段
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文件精神,地质灾害按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四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一)特大型
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
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
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
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五、应急响应
(一)速效制度
针对不同级别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采取不同的速效制度。
1.发生中、小型地质灾害,所在的村应及时速报镇人民政府和国土所,镇人民政府、国土所速报县国土局,县国土局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和市国土局。
2.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镇人民政府应及时速报县国土局,县国土局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和市国土局,同时可直接速效报省国土资源厅。
3.速报的内容:灾害速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害出现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灾害的发展趋势。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应包括伤亡或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二)、报警信号:采用爆竹和敲锣、哨子等。
(三)、疏散方式:险情发生时,由村书记指挥,村主任带领险情监察小组成员组织群众及时撤离原居住地,到达村预定避灾地点。
(四)、交通、通信保障
1.通信有信号用手机直接联系,或就近通过住宅电话向镇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联系,镇政府值班电话:6096102
2.车辆:镇政府、镇派出所的车辆随时待命。
(五)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清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县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镇人民政府的职责
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救灾和防治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灾区稳定,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和处理善后事宜。
(三)救济灾民和安抚无家可归者,确保一方平安。
(四)在本级财政中安排专项救灾经费,储备抢险救灾物资。
(五)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做好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治理。
(六)组织汛期地质灾害检查组,检查本区域内发生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七)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将所在区域发生的地质灾害上报县人民政府,并同时抄送国土局。
七、责任与奖惩
(一)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二)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附:池淮镇地质灾害防治值班表
附件:
池淮镇地质灾害防治值班表
| 班 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 总 值 班 | 金树明 徐向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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