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切实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更好地提供健康服务,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5年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5]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合农民健康体检
(一)体检对象、体检频次和体检项目
1.体检对象和体检频次
中小学生、儿童及60岁以上老人为主要体检对象,每年体检一次;其他人群自愿体检,每两年体检一次。2015年60岁以上老人(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体检率达65%以上,中小学生、儿童体检率达90%。
2.体检项目
(1)常规体检项目包:内、外科、血常规(血红蛋白、白细胞、血小板)、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空腹血糖、B超(肝、胆)、心电图等。
(2)重点人群体检项目包:
60岁以上老人:在常规体检项目的基础上,增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开展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对老年人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进行粗筛,阳性者做进一步检查,并做好老人的健康评价、健康指导和危险因素控制。
0-6岁儿童:按照目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体检。
在校中小学生:体检项目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0〕83号)规定执行。
(二)体检经费
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经费标准分三个档次。一般成年人每两年一次30元;6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一次50元;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每年一次15元。
参合农民体检费用根据体检人次按体检经费标准在新农合基金中列支。
二、参保城镇居民健康体检
按照与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相同的体检对象、体检频次、体检项目和经费标准执行,由居住地的医疗机构承担体检任务。其中:芹南社区、荷花社区由县中医院负责;城东社区、岙滩社区由芹阳中心卫生院负责;城西社区、城北社区由芹阳中心卫生院城南分院负责。
三、加强健康体检工作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