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十大专项”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处、中队、华埠分局、受理中心:
为全面贯彻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县十五届政府第四次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城市管理“十大专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安排、目标要求及责任分工,切实将城市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城市管理“十大专项”工作计划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5年3月31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书记鲍秀英,县长谢剑锋,常务副县长吴耀光,县委常委陈玮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印发
附件:
|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城市管理“十大专项”工作计划 |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责任领导 | 责任科室 |
| 1 | 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专项整治 | 1、制定分类管理办法。按照主干道严禁、次要干道严管、里弄小巷规范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对流动摊贩进行规范、劝导。 2、建立商铺诚信档案。摸清沿街店面经营户和出租方,建立全县商铺档案;对公租房进行严管,建立商户诚信档案,规范经营行为。 3、明确处置方法流程。推行“一劝、二导、三警告、四处罚”的执法方式,劝导警告无效后进行证据登记保存,下达处罚决定,逾期未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实行定人、定路、定责管理制度,达到管理规范化。 | 2015年1月-12月 | 何春宏 | 城市管理综合科、督查室、城区各中队 |
| 2 | 建筑垃圾专项整治 | 1、强化宣传。3月份通过电视、开化报、新闻网、电子屏广告等载体发布《通告》,告知城区建筑垃圾统一管理标准,市民需注意事项,要求沿街店铺装修报备。 2、规范管理。加强对各建筑工地管理,要求各工地实行专人负责,道路硬化、冲洗设施齐全,及时报备, 车辆都要封闭上路。 3、从重处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查清垃圾来源,加重对业主处罚。对工程车“抛、洒、滴、漏”,加强巡查,做到查到一起处罚一起。 4、创新方法。结合建筑垃圾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规范建筑垃圾管理。 5、联合执法。联合住建、交警、运管等部门开展执法,对重点路段开展集中整治、联合治理。 | 2015年1月-12月 | 郑建红 | 法制科、城市管理综合科、城区各中队 |
| 3 | 沿街乱挂晾晒专项管理 | 1、加强宣传。营造“六城联创”共创共建氛围。加大宣传、劝导力度。 2、重点巡查。针对沿街晾晒的季节性和时间段,特别是南湖和江滨路,灵活机动巡查。 3、严格执法。对屡劝不听者进行证据登记保存,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2015年1月-12月 | 何春宏 | 城市管理综合科、督查科、城区各中队 |
| 4 | 户外广告(牛皮癣)专项整治 | 1、出台办法。出台《开化县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 2、加快改造。对城区旧广告要及时清理,拆除以往未经审批设立的广告或审批已经过期的广告,做到旧广告逐步整改到位。 3、规范审批。对新广告的审批要从严控制,严格按照《开化县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进行审批。 4、完善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拆除违规违法设立的广告。 | 2015年1月-12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开化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aihuaxian/20210625/33787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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